福建龍巖市產品質量檢驗所招聘公告
龍巖市產品質量檢驗所(龍巖空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中心)關于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龍巖市產品質量檢驗所(龍巖空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中心)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注:專業類別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
二、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敬業愛崗精神和良好團隊合作意識,身體健康且符合崗位要求。
(二)年齡要求詳見《2021年龍巖市產品質量檢驗所(龍巖空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中心)補充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熟練掌握各類電腦辦公軟件使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照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現役軍人;大中專院校在讀學生;違反綜治相關政策的人員;有嚴重失信行為、被采取懲戒措施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開報名、組織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面試、組織體檢及考察、公示等步驟進行。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6日8:30起至12月22日18:00止,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
采用數字化網絡報名系統(http://er.vlongyan.cn)。本系統報名采用任職資格承諾制,考生根據報名系統提示,進入自查自審任職資格條件承諾界面,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后提交報名并繳費,即報名成功。報名成功后需按要求將報名材料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lyrzgszpb@163.com。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597-3298261
3.在資格審查環節,報名人員應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龍巖市產品質量檢驗所(龍巖空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見附件)。
(2)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證書。
(3)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崗位任職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驗)”,應聘人員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之一:
①與任職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工作年限相吻合的聘用(勞動)合同(合同中需體現出從事的崗位名稱;若未體現,則無法證明具備任職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相關工作經驗);
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具體工作崗位及工作年限證明(需加蓋公章);
③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系統內顯示的應聘人員的工作履歷信息;
④其它能夠充分證明工作經歷(驗)的證明材料等。
(注: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驗)年限可以合并計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含兼職工作、實習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驗)。證明中的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20日。)
(5)滿足任職資格的其它證明材料;
(6)近期免冠照片1張;
(7)報名成功后,需將所有材料掃描收集至1個PDF文檔內,并以“空氣污染治理中心-崗位代碼-姓名”命名發送至電子郵箱:lyrzgszpb@163.com。
(二)組織考試和面試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按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100分。其中筆試占50%、面試占50%。筆試和面試均由龍巖市產品質量檢驗所(龍巖空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中心)委托龍巖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龍巖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組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以龍巖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短信通知為準。
1.筆試:筆試開考比例為1:3。
筆試安排: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根據各崗位資格條件和所需專業知識進行。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遲到(筆試開考15分鐘后)或不到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聘用名額1:3比例(含并列名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若未達1:3比例,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考生提供報名時任職資格條件證明以及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工作的可不提供)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不符合或放棄,按照1:3人數遞補。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由招聘工作小組組織5名專家組成面試專家組,專家組面試現場當場打分,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求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試成績。考生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若筆試、面試的成績均相同,名次排列按面試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評委合計分高低確定;若面試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評委合計分再次相同時,名次排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數中的最高分高低確定,以此類推。
(三)體檢及考察
1.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根據總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統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費自付)。若體檢不合格,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至足額為止。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體檢合格后,對入圍者的德、能、勤、績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個人征信、日常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后,提交龍巖市產品質量檢驗所研究確定。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將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將予以聘用。
四、聘用人員管理及工資待遇
根據有關規定予以正式聘用并繳納“五險一金”,享受龍巖市產品質量檢驗所(龍巖空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中心)聘用人員待遇,實行基本工資、績效獎勵加精神文明、平安綜治獎等薪酬制度。
五、其他事項
(一)受聘人員應服從龍巖市產品質量檢驗所(龍巖空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中心)的崗位調配和工作安排。
(二)試用期間若出現缺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龍巖市產品質量檢驗所(龍巖空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龍巖市產品質量檢驗所(龍巖空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龍巖市產品質量檢驗所
龍巖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龍巖空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中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