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蘇州張家港市第六人民醫院補充招聘3人公告
2021年張家港市第六人民醫院補充自主招聘編外合同制衛技人員公告
參照省、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2021年張家港市第六人民醫院面向社會補充自主招聘編外合同制衛技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2021年張家港市第六人民醫院補充自主招聘編外合同制衛技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張家港衛生人才網(http://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 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12月21日至200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1970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具體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
6. 部分崗位限張家港市戶籍(詳見崗位簡介表),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報考不受戶籍限制。其余崗位戶籍不限;
7. 參加過2021年市衛健委組織的公開招聘的考生,筆試成績須在50分及以上。
8.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戶籍(軍人服役部隊)所在地為張家港市的,可以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9. 具備《崗位簡介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中:
“其他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10.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3) 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11. 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21年12月21日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9年12月21日前,以此類推。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 報名時間:2021年12月21日09:00至16:00。
2. 報名地點:張家港市第六人民醫院行政二樓辦公室。
3. 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
(1)2021年畢業生和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往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還需出具本科階段畢業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方向證明。2021年畢業生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社會在職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執業(任職)資格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合同(單位證明)、打印的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單位離職證明。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職稱、執業資格等須于報名前取得。
(2)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張家港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同在張家港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另須出示軍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3)考生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4. 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的信息,按招聘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信息。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身份證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 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
6. 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7. 經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如對資格審核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 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21年12月2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內容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不指定大綱和復習材料。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5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 面試
(1)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的計算。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將筆試成績的50%與面試成績的50%相加,得出報考人員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組織加試。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考試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公布,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當場發放體檢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政審)
進入體檢的人選,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對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公示和錄用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衛生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系方式。
面試后,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計劃缺額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用通知書》。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生和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往屆畢業生須于規定時間內憑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領取《錄用通知書》。被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系的派遣(轉移)手續,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報考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新錄用人員,身份為自主招聘編外合同制,簽訂勞動合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或簽約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用資格。錄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七、其他要求和說明
在招錄各環節中,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以電話等方式通知考生前來補充材料、體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后按需聯系考生,合格的將不再電話通知。考察(政審)系組織行為,招錄單位將主動聯系考生。
八、疫情防控
考生應認真閱讀《2021年張家港市第六人民醫院補充自主招聘編外合同制衛技人員現場報名、考試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諾書》(附件2)并嚴格按照要求執行,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并每日進行健康申報;現場報名、筆試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防疫行程卡無異常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發熱、咳嗽、鼻塞、流涕、乏力、咽痛、結膜炎、肌痛、腹瀉、味嗅覺減退等異常癥狀的,方可入場。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省、市、區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九、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循私舞弊,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招聘資格。整個招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置監督舉報電話:0512-58361162。
十、本公告由張家港市第六人民醫院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12)35002812。
張家港市第六人民醫院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張家港市第六人民醫院補充自主招聘編外合同制衛技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附件2:2021年張家港市第六人民醫院補充自主招聘編外合同制衛技人員現場報名、考試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