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財經大學招聘第二批輔導員10人公告
廣東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輔導員公告
廣東財經大學始建于1983年,是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體,堅持商法融合,促進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等多學科協同發展的財經大學。經過30多年的發展,學校已建設成為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30000多人的省屬重點院校,是廣東和華南地區重要的經、管、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基地。學校有廣州和佛山兩個校區,總占地面積2275畝,廣州校區毗鄰廣州國際會展中心,佛山校區位于佛山市三水區云東海旅游經濟區。因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10人。
一、招聘對象和崗位
招聘對象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招聘崗位詳見《廣東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輔導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從事輔導員工作的基本素質,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組織管理能力、調查研究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及互聯網絡。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詳見《廣東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輔導員崗位表》(附件1)。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廣東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輔導員崗位表》(附件1)。
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近2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聘用形式和待遇
本次招聘輔導員實行聘用制,薪酬待遇參照事業編制同級同類人員執行,首次聘期為四年。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止。
(二)報名材料
應聘者需提供的報名材料包括:
1.《廣東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輔導員報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廣東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輔導員信息登記表》(附件3)。
3.個人詳細簡歷、身份證掃描件、從大學起各個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個人詳細簡歷包括通訊地址、郵編、電話、e-mail地址、教育及工作經歷(從高中填起,經歷不能中斷)等。
4.具有學生干部經歷的提供由學校或學校學生處、團委等部門出具的擔任主要學生干部的任職證明;具有輔導員工作經歷者須出具由學校學生處提供的證明。
5.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暫緩就業人員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暫緩就業協議書。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習成績單、學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7.國有單位工作人員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考察階段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8.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為中共黨員的,須提交黨員證明材料。
9.崗位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符合條件者應將報名材料按上述次序編號,并制作成壓縮文件發送至電子郵箱:gkzp@gdufe.edu.cn,壓縮包大小不超過3M,壓縮文件和郵件標題命名格式均為“應聘崗位代碼+畢業學校+姓名”(如FDY-1+中山大學+張三)。提交材料不齊、不按規定提交材料、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
五、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審核應聘人員的郵件報名材料,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參加考試人員名單。不符合招聘要求或者提供材料不齊者,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參加考試資格。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于報名工作結束后在廣東財經大學人力資源處網頁公布。
六、考試
考核擬采取筆試、面試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考試形式、時間等將根據報名、資格審查、疫情等情況另行安排,再行通知。考核內容一般包括政治理論知識、崗位知識、綜合素質考試等。考試安排和最終考試成績將在我校人力資源處網站公布。
七、考察、體檢
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若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人選。體檢和考察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和體檢要求執行。未按規定提供考察資料或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公示和聘用
經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財經大學人力資源處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未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
九、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在考試前14天納入健康管理,提前在“粵康碼”上進行健康申報,進入學校和考場時逐一檢測體溫,核查“粵康碼”等健康碼,面試期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須提前做好準備。
2.仍在隔離治療期間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考生入場時健康碼為紅碼或者黃碼等異常情況者,須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正常參加考試。考生出現不適狀況或檢測發現體溫≥37.3℃時,立即帶至臨時醫學觀察點,由醫務人員進行排查,分類進行處置。
3.具體要求將根據疫情情況而定,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十、有關說明
(一)本次招聘人員將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安排在廣州校區或佛山校區上班,應聘人員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
(二)本次招聘不接受目前在我校存在聘用關系的工作人員報考。
(三)應聘者應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報名基本條件及所應聘崗位的規定條件,提供的材料與《廣東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輔導員報名表》填寫的內容必須一致、真實、準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如有不一致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關系,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
(四)應屆畢業生應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對未能按時取得相關證書者,不予聘用。
(五)因考察、體檢不合格、個人放棄崗位等原因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予以補錄。如補錄,在總成績合格的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六)本次招聘擬聘人員原則上要求在2022年1月18日前辦理完成入職手續,不能如期正常入職人員視為放棄崗位。
(七)應聘人員須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應聘人員通聯不暢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九)本次招聘筆試、面試不指定任何參考書目,不向應聘人員收取任何考試費用。
十一、聯系方式
招聘電話:020-84096802(人力資源處)
監督電話:020-84096824(紀檢監察室)
附件1:廣東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輔導員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2:廣東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輔導員報名表.doc
附件3:廣東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輔導員信息登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