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南京江北新區招聘骨干教師6人公告
南京江北新區2021年公開招聘骨干教師公告
南京江北新區是第十三個國家級新區、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南京片區。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教師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京市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骨干教師。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網(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區網(http://njna.nanjing.gov.cn/index.html)、南京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http://www.njnaedu.cn/)發布。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江北新區2021年公開招聘骨干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無違法違紀行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具備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3.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一級教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條件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4.報考崗位編號101、102崗位的須具有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并具有省特級教師、設區市學科帶頭人或相當層次骨干教師稱號。
5.報考崗位編號201、202、203、204崗位的,須具有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并具有區(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稱號,或區(縣)級及以上優秀青年教師稱號,或在設區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門組織的教學競賽中獲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6.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17:00。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郵箱:jbxqjszp@163.com。請在郵件主題上注明應聘人員姓名及應聘學校和學科。
3.報名提交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向指定郵箱提交以下電子材料。
(1)網上下載填寫《南京江北新區2021年公開招聘骨干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
(2)個人詳細簡歷。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前、后學歷)、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各層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掃描件;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
(4)本人獲得省特級教師、設區市學科帶頭人、區(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區(縣)級及以上優秀青年教師或相當層次骨干教師榮譽證書;在設區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門組織的教學競賽中獲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掃描件。
(5)能代表本人的教科研最高成果的原件掃描件(限5篇)。其中發表的論文材料包括雜志封面、有期刊號的頁面、封底、本人發表的論文,原則上需提供該論文的期刊查詢及論文檢索情況,通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進行期刊信息查詢并打印查詢頁面,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本人論文信息的檢索并打印檢索頁面;獲獎論文須為教育(教研)主管部門組織的區(縣)級及以上二等獎論文。
本人講座、公開課須為區(縣)級及以上級別;課題須為區(縣)級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項及結題證書,研究成果等。
(6)其他區(縣)級及以上獲獎證書等材料原件掃描件。
4.有關要求:
(1)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
(2)所學專業須符合所報學科要求。
(3)現任教學段、學科與應聘學段、學科一致。
(4)骨干教師學科類別及競賽學科須和現任教學科一致。
(5)所有報名材料需準確命名,并壓縮成一個文件包上傳至指定郵箱。
(6)應聘者必須完整、如實填寫報名表。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調整或核減計劃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如出現部分崗位無人報名,根據學校緊缺專業情況,結合實際用人需求,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總計劃內調整并公布,或按照有關規定核減公開招聘計劃。如有招聘計劃調整,將另行公告并延長相應崗位報名時間。招聘計劃調整和核減情況,將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發布。
(三)資格審查
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人員接電話通知后,須按規定時間將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至南京市江北新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復審(地址:江北新區大廠街道旭東路629號)。復審后退還原件,留存復印件。資格復審結果將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參加招聘考試。
(四)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編號101、102崗位的招聘考試采取教學實績成果評分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編號201、202、203、204崗位的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教學實績成果評分。報考編號101、102崗位的考生參加教學實績成果評分。教學實績成果評分由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專家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教學實績成果(含骨干教師稱號、綜合表彰、論文、學科競賽等)進行評分。教學實績成果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如合格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數的3倍,按教學實績成果評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教學實績成果評分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考生可于教學實績成果評分結束3個工作日后在南京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查詢。
2.筆試。報考編號201、202、203、204崗位的考生須參加筆試。筆試主要考察公共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為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如筆試合格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數的3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考生可于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后在南京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查詢。
教育教學成果評分時間和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關注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和本人報名郵箱。
3.面試。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課堂教學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80分,低于合格線者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面試形式為課堂教學和綜合答辯(課堂教學占90%,綜合答辯占10%)。
4.成績計算。按教學實績成果評分成績或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計算總成績。
(五)體檢、考察
1.體檢: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招聘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七)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工作,需按照招聘單位通知,執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八)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具有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并具有省特級教師、設區市學科帶頭人或相當層次骨干教師稱號的,還可一次性享受30—70萬元的科研和安置費用,或享受《南京市江北新區直管區人才安居辦法(試行)》的相關政策。非南京市評選的骨干教師(江蘇省特級教師除外)入職后需按相關要求轉評,轉評后享受江北新區骨干教師專項獎勵政策。不承諾解決聘用人員配偶工作等問題。
四、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教育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六、招聘咨詢與監督
招聘咨詢:
南京市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教育和社會保障局:025-58155705、025-68553451
招聘監督: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區工作委員會黨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
南京市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教育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