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臨汾市直黨群系統10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5人公告
臨汾市直黨群系統2021年度10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中共臨汾市委組織部、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臨人社發〔2021〕9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下達的2021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經市委同意,臨汾市統戰聯絡中心等10個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專業知識、職業資格、工作能力,以及獲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
(六)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的招聘對象為: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視同為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2019年1月1日至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2.“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定比例被取消的,將崗位招聘計劃和報名人員轉入一般性崗位(轉入專業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崗位)。
3.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發布公告之日。
4.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專業要求按具體專業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證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
5.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6.招聘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應聘者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市委組織部的指導和監督下,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采取考試和考察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1年12月28日9:00至2022年1月2日18:00報名網址:臨汾市政府網站群--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linfen.gov.cn/renshe/)
2.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可在2021年12月28日9:00至2022年1月2日18:00登錄臨汾市人社局網站,提交報名申請。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臨汾市直黨群系統2021年度10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上傳一張本人近期(近3個月)免冠正面證件照。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報名考試承諾書》,并對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其中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國外畢業留學生的專業由招聘單位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并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3.資格初審
時間:2021年12月28日9:00至2022年1月3日18:00
報名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2022年1月2日18: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2022年1月2日18:00至2022年1月3日18:00期間,不能再提交資格審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4.網上繳費
時間:2021年12月28日9:00至2022年1月4日18: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10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5.開考比例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報名人數如果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3:1比例的報請市委組織部核準后,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視情況研究核減招聘崗位或降低開考比例。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經核準后在相關網站發布通知。對于不達規定開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可轉入招聘單位同等條件的一般性崗位進行招聘。
6.改報崗位
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崗位。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放棄改報及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通過原繳費渠道如數退還。
7.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符合減免考試費政策的報考人員,需先在網上繳費,而后在網上或現場提交減免申請。減免申請審核通過后,考試費按原繳費渠道退還。
8.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5日
報考人員可于指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與臨汾市人事考試中心(0357-8615006)聯系解決。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聘其他環節使用。
(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
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筆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等。
考生須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以及疫情防控有關證明,證件、證明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考生進入筆試考點參加筆試,應當主動出示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和手機健康碼。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其他低風險區旅居史的考生,需提前在晉落實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后,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筆試;其他14天內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筆試。所有考生必須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衛生專業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體溫37.3℃以上,出現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不得參加筆試,應立即就近到發熱門診或定點醫院進一步診療。
(3)成績查詢
筆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本人成績。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臨汾黨建網發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第二代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以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視同為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戶口、檔案、組織關系等的存放證明(主要是檔案存放證明)和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應提供合格證,暫時未發放合格證的,可以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市教育局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市委或市人社局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市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提供退伍證。定向、委培畢業生,須由定向、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3.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質。
面試成績為100分,占招聘總成績的40%。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試綜合成績須達到70分。
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考試綜合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仍相同,采取加試(筆試)的辦法等額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
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面試成績、綜合成績于當天公布。
面試結束后,任何環節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
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標準的按相關標準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臨汾黨建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主管部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將本系統擬聘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與待遇
1.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2.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四、咨詢電話
本次公開招聘政策可咨詢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
1.中共臨汾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0357-2090275
2.中共臨汾市委政法委員會 0357-2090900
3.中共臨汾市委政策研究室 0357-2090672
4.中共臨汾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0357-2090831
5.中共臨汾市直工委 0357-2090295
6.中共臨汾市委老干部局 0357-8291415
7.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 0357-2083185
8.臨汾市總工會 0357-2090791
特別提示: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輔導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組織機構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臨汾市直黨群系統2021年度10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中共臨汾市委組織部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