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五師博源公證處招聘公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五師博源公證處招聘公證人員公告
第五師博源公證處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業務范圍為辦理各類公證業務及相關法律事務。根據工作需要,招聘公證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政治素質較高,思想道德品質好,有志于從事法律服務工作,且服從組織工作安排。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正派,清正廉潔,敢于擔當。
(三)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較強的奉獻精神。
(四)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正在受紀檢監察機構立案審查調查或者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被吊銷公證員、律師執業證書的。
5、其他不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任職條件
公證人員1名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性別不限;
2、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法學專業或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3、保密意識強,有前瞻性思維,思想上具有敏銳的洞察力和預見性,具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熟悉計算機操作。
三、招聘程序
1.應聘人員請于2021年12月26日前將個人簡歷及相關證明材料發送至郵箱2605541665@qq.com,郵件標題請注明:“姓名+聯系方式”。
2.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書、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及其他有關證書(拍照或掃描上傳)。
3.根據應聘者提供的簡歷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面試甄選后擇優錄用,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應聘人員對簡歷填寫的信息內容及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內容失實、不符合報名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不予錄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薪酬待遇
確定聘用后實行1個月試用期,繳納社會保險,工資參照同行業標準,按雙方簽訂的聘用協議確定。
五、工作地點
博樂市。
六、咨詢電話
電話:0909-7679117
郵箱:2605541665@qq.com
咨詢時間: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節假日期間,相關問題可發送至郵箱,待工作日反饋處理。
七、解釋權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第五師博源公證處所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樂博源公證處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