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實施方案
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縣政府辦干部隊伍建設實際和工作需要,經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同意,決定面向全縣范圍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名額
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3名。
二、選調范圍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各鎮街、縣直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在編在崗公務員(科級領導干部除外)。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4.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服務期限已滿(鎮街公務員服務期為5年,選調生服務期為2年),計算時間截止2021年11月30日;
5.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當年年度考核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時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符合條件人員,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縣政府辦政工室報名,報名對象需提供以下資料:
1.《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需加蓋單位黨組織公章);
2.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報主要領導審定。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調資格。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計劃數比例達到3:1的需進行筆試和面試,超過1:1但未達到3:1的只進行面試,未超過1:1的直接進行考察。
(三)考試
根據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組織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采取命題寫作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綜合分析和文字寫作能力。筆試后按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主要測試邏輯思維能力、行政決策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及個人形象氣質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則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方可作為考察對象。
(四)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縣政府辦組織考察。選調過程中各個環節均不進行替補。
(五)公示
縣政府辦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選調對象,對擬選調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轉任
公示無異議,按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四、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在縣委組織部指導下,由縣政府辦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派駐政府辦紀檢監察組對整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全方位監督。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政府辦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36-3261030(縣政府辦政工室)
監督電話:0736-3261216(縣紀委監委派駐政府辦紀檢監察組)
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