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德州市陵城區事業單位“人才回引計劃”公告
德州市陵城區事業單位“人才回引計劃”公告
為吸引高素質專業化人才回歸陵城,提升人才支撐水平,服務陵城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打造融入京津冀一體化發展人才高地。陵城區決定實施事業單位“人才回引計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引進對象
在陵城區以外工作的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主要包括:
本人或配偶戶籍、籍貫、出生地在陵城區,或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陵城區常住戶口,或曾在陵城區工作、學習一年以上,屬我區急需緊缺人才。
(二)資格條件
事業單位資格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過硬,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質良好,愛崗敬業,作風務實,清正廉潔。
2、學歷為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海外高校的須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其中,以下人員學歷可放寬至專科學歷:(1)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2)具有高級技師或同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技能人才。
教育系統要求國家承認的師范類專科或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專科學歷還須持有以下榮譽其中一項: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優質課、教學成果獎、教學能手等榮譽,其中縣級教學榮譽須為一等獎),來陵之前在相對應學段教學崗位,并連續從教。對于具有市級(含)以上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學能手、教學成果一等獎、優質課一等獎等榮譽稱號及市級以上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門表揚的教育工作突出個人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不受學歷條件限制。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以后出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相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以及具有高級技師或同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技能人才可放寬至45周歲(1976年1月以后出生)。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無違紀違法及其他不良記錄。
5、事業單位人員是指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八級及以下人員。2007年以來進入的事業人員,須為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取得編制。
6、安排到學校或醫療機構的,應具有相應的從業資格證。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擬任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含)以上處分的;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尚在試用期內的(時間計算截至報名截止之日);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安排原則
1、對等對口原則。人才回引工作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相關部門加強聯動、各負其責。按照人才現工作單位層級、性質等,根據本人意愿、人才身份和事業單位需求等情況,一般對口引進安排到區、鄉兩級對口單位。按區、鄉同向或順向流動,不得逆向流動。
2、雙向選擇原則。對擬引進人才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堅持德才兼備,按照職能相近、專業匹配、人事相宜、競爭擇優、雙向選擇原則,進行崗位安排。對人才意向比較集中、單位提供崗位數量不足的,用人單位可采取競爭性面試面談等方式進行選拔。
3、編制職數空缺引進原則。接收單位需在編制、職數空缺情況下回引人才,嚴禁超編超職數進人。
4、任職回避原則。人才引進各環節及單位(崗位)安置應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文件要求。
三、引進程序
主要按照個人申請、資格審查、推薦單位、面試面談、考察體檢、調動入職等程序實施。
1、個人申請。申請人填寫《陵城區事業單位“人才回引計劃”申請表》(見附件2),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在編在職證明等材料生成電子文檔,通過郵件方式一并報送。郵件名稱統一為“姓名-人才回引”。申請到區直黨群系統事業單位的,報送德州市陵城區委組織部干部科;申請到區直政府系統和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的,報送德州市陵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福利科;申請到區直醫療系統相關機構的,報送德州市陵城區衛生和健康局人事科;申請到區直教育系統學校任教的,報送德州市陵城區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以上報名,不得重復多頭申請,一經查實,取消回引資格。
2、資格審查。根據職責分工,由組織、人社、教體、衛健部門分別對申請人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并視情況就安排意愿進行溝通。
3、推薦單位。初審合格的,根據申請人工作意愿、專業特長、工作經歷等,組織、人社、教體、衛健等部門提出推薦單位建議。引才單位對推薦人選進行審查,結合本單位實際,提出人選意向。申請人不同意引進意向的,一般不再重新推薦。推薦單位一般每季度集中推薦一次,也可根據實際隨時推薦。
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回引工作全過程,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回引,并視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面試面談。引才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對申請人進行面試面談,重點測試申請人專業水平、應變能力、知識儲備等;也可組織開展人才履歷業績評價。面試面談前,申請人需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其參加我區人才回引的書面意見(附件3)。
5、考察體檢。根據面試面談等情況,引才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定考察人選。對擬回引人才進行全面深入考察,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嚴把綜合素質關。按照有關規定,對其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是否依法合規進入企事業單位、“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內容,同時還須考察是否存在人事回避情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擬回引人才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考察、體檢工作由引才單位組織實施。
6、調動入職。經考察、體檢合格的進行公示,公示無異義的按照審批權限和相關程序辦理人員調動手續;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調動。
四、相關政策
1、引進到事業單位的,參照原職務,執行我區事業單位工資津補貼待遇標準。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和單位實際統籌安排職務;引才單位沒有專業技術崗位空缺的,首次聘用時可不受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數額限制,直接聘用在相應崗位。如引進后,人員身份發生變化的,則比照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待遇。
2、回引人才符合陵城區人才政策有關規定的,可申請享受相關待遇。
五、引進服務期
回引人才辦理入職手續后,在陵城區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陵城區委組織部、陵城區人社局、陵城區教體局、陵城區衛健局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德州市陵城區委組織部
中共德州市陵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德州市陵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德州市陵城區教育和體育局
德州市陵城區衛生和健康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