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安盟扎賚特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招聘24人公告
扎賚特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招聘國有企業員工
為全面提升我旗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水平,充實和加強旅游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我旗旅游業又好又快發展,經旗政府研究決定,由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化旅游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有企業工作人員12名。
1.綜合事務部招聘旅游管理專業3名;
2.營銷策劃部招聘園林設計、建筑類專業、繪畫、營銷策劃專業2名;
3.發展事業部招聘旅游管理專業3名;
4.法務部招聘法律學專業1名;
5.財務部招聘財務管理、基礎會計學、財政金融基礎知識、稅收基礎專業2名;
6.黨支部招聘旅游管理專業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風踏實,具有奉獻精神;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學歷: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法務部:具有律師從業資格證;財務部: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初級及以上;
4.其他:所學專業與與報考崗位相應;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專業素養,有較強的商務談判能力,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熟悉文化旅游行業發展情況、旅游項目開發流程,擅長文旅產業項目投資運營與資源拓展者優先考慮。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興安盟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報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違法被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紀律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按照有關規定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有關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包括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對應聘者基本條件、工作經歷、專業素質、身體狀況等進行綜合考評,根據綜合考評結果確定聘用人員。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1年12月26日08:30至12月30日17:00。
2.報名地點:扎賚特旗財政局二樓國資委國有企業管理股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聯系電話:0482—6601087
4.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應聘人員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網下載并填寫電子版《扎賚特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招聘國有企業員工報名登記表》(附件),完成后打印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2)居民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海外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發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從業資格證書、取得的成果、工作業績證明、獲獎證書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人員能力素質的其他證明材料。
4.資格初審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本人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上簽字承諾,保證遞交的相關材料真實可信;
(2)應聘人員在參加資格初審前,需將應聘所需材料編制目錄,并將所需材料復印件裝訂成冊,在資格初審時遞交工作人員,作為后續書面審查的依據;
(3)應聘人員未按要求編制目錄、裝訂成冊,造成材料丟失或遞交材料不齊全、不完整,影響書面審查結果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筆試、面試
根據崗位報名情況,經扎賚特旗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資格初審合格后,由本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筆試、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在扎賚特旗政府網另行公布。
(三)體檢
1.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標準執行。
2.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經歷、遵紀守法、個人征信、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
(五)公示
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六)聘用
工作人員人選經扎賚特旗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簽訂試用期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聘用人員薪酬按目標薪酬支付。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由公司董事會按規定聘用,聘期為1年。
五、薪資待遇
遇入職后月薪3000元至3500元(含五險)。
六、有關要求
(一)應聘者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如發現應聘者與招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正常招聘人員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聯絡而影響面試、體檢、考察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本次招聘人員過程的各項通知、公告均通過扎賚特旗政府網(http://www.zltq.gov.cn/)發布,應聘人員隨時查詢。
(四)應聘人員要服從扎賚特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要求。
(五)本公告由扎賚特旗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決定。
附件:扎賚特旗文化旅游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