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博士研究生引進公告
合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博士研究生引進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文件精神,合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擬引進博士研究生1名。
一、引進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引進崗位及條件
博士研究生1名,專業范圍: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專業。年齡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第一學歷以本科為起點。引進對象為符合引進崗位條件者,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
登錄合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下載《2021年合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引進博士報名表》(附件),如實填寫后發送電子文檔至66391041@qq.com,并將個人簡歷和相關材料送至合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人事科。報名時間: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合肥市衛健委組織人員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教學、科研成果等證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的有關資料的原件。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專業測試資格。
2、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資格復審須由本人親自參加,不接受他人代理,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進行專業測試資格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數與引進計劃數的比例達到2:1及以上,方能達到有效競爭條件;若崗位報名復審合格人數與引進計劃數比例未達到2:1,則取消該招聘崗位。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或專業測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工作由合肥市衛健委組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考核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考核主要考核個人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專業發展方向、業務技能、科研能力、外語水平、今后工作思路等內容。面試考核滿分100分,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環節。根據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出現成績并列,則按照科研能力成績高低決定取舍。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合肥市衛健委組織實施。
1、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負責紀檢的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市衛健委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并形成考察材料。
3、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成績并列的,則以報考人員的科研能力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名單。
(五)確定擬聘人員
合肥市衛健委根據引進公告規定的要求和應聘者的考核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六)公示報批
擬聘人員統一在合肥市衛健委、合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報經市衛健委和市人社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報批: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由市衛健委將有關報批材料報市人社部門審核,市人社部門對審核通過人員辦理批復手續。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聘用手續、待遇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編制內聘用,執行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統一的人事編制管理政策。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四、其它
(一)在體檢環節因孕待檢人員,應在產后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前向合肥市衛建委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二)聯系電話:
政策咨詢:合肥市疾控中心組織人事科:0551-62637905
合肥市衛健委組織人事處:0551-65879967
監督電話:合肥市疾控中心監察室:0551-62637905
市紀委監委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0551-65879783
(三)查詢網站:
合肥市疾控中心網站(www.hfcdc.ah.cn)
合肥市衛健委網站(wjw.hefei.gov.cn)
附件:《2021年合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引進博士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