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賀蘭縣機關事業單位招聘25人公告
賀蘭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公告
為滿足賀蘭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賀蘭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賀黨辦發〔2020〕53號)和《賀蘭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補充聘用辦法》(賀人社發〔2021〕178號)等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2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崗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25名。具體范圍、條件等詳見《2021年賀蘭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應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能夠履行編外聘用人員義務;
4.身體健康且能勝任崗位工作(政策性安置具備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除外);
5.符合《2021年賀蘭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試加分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愿者以及安置在公益性崗位工作滿三年的人員,面試成績加5分;本縣戶籍大中專畢業生、建檔立卡戶、下崗失業人員、復員退伍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實習期滿一年的大學生,面試成績加3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4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具體詳見《2021年賀蘭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3.報名所需材料:
(1)填寫真實完整的報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其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2寸彩色證件照2張。
4.加分材料: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提供加分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愿者需提供服務期滿證書,年度、期滿考核表;安置在公益性崗位工作滿三年的人員需提供安置文件、勞動合同及單位工作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實習期滿一年的大學生需提供《高校畢業生到機關事業單位實習工作鑒定表》。
以上材料需現場報名時提交,報名階段加分材料提交不全的人員視同放棄加分,逾期不再補報。
5.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多次提交報名材料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初審,招聘領導小組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復審。經復審合格的,各招聘單位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通知具體考試地點和考試時間。
(三)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成績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每個崗位報名人數達到1:10加開筆試,筆試前3名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算做總成績。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擬聘人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具體體檢時間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2天電話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體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七、聘用管理
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賀蘭縣人民政府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實施培訓、聘用和派遣,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書。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的即時解聘,能夠勝任工作的正式聘用。
八、工資待遇
薪酬待遇參考《賀蘭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賀黨辦〔2020〕53號)文件編外聘用人員薪酬標準執行。
賀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銀川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1:2021年賀蘭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xlsx
附件2:賀蘭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