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聯合華南師范大學招聘教師5人公告
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聯合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附屬黃埔實驗學校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 等規定,為進一步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聯合華南師范大學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附屬黃埔實驗學校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此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5名。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聯合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附屬黃埔實驗學校事業編制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1.“2022年畢業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2.“非2022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報考。
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資格條件中對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須提供相應的材料(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不含在校生實習、創業經歷)。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定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備勝任應聘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職位表)。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資格條件
1.2022年畢業生:應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同時須具有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
2.非2022年畢業的往屆生:應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并有學士及以上學位;以研究生學歷進行報考的,同時應具有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具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副高級、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可放寬至本科學歷,不要求學位。
非2022年畢業的往屆生還須具有兩年及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且報名時正在全日制中小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3.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
相關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前一天。
4.所有報考人員必須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2年畢業生須承諾在試用期滿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5.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參考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經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視為專業符合報考要求。
若其已取得與應聘崗位對應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中所任教的學科與應聘職位學科相一致,視為專業一致。
6.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暫未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或以上證書的2022年畢業生須承諾在辦理入職手續前取得,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7.應聘英語教師職位的人員要求具有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八級合格證書或雅思7分或托福85分以上成績單。暫未取得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八級合格證書的2022年畢業生須承諾在辦理入職手續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8.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國(境)外學習并將于2022年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在報名時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9.2022年畢業生如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10.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2年1月13日9:00至2022年1月17日17:00。逾期不接受報名。
(2)網上填報資料:報考者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址: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個人資料信息并且完成網上報名。
2.報名有關要求
(1)本次報名僅限網上報名,不接受考生現場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根據考生填寫的居民身份證號等資料,對報考人員專業、學歷學位等崗位條件進行校核。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崗位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2)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按報名人數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含1:3)。對于專業技術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視情況延長報名時間或調整、取消招聘崗位數,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二)考試網上確認
1.網上成功報名的考生需登錄報名系統進行考試網上確認。
2.考試網上確認時間待定。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網上確認參加綜合素質評估的操作方式: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報名系統——查詢統計——報考情況查詢——報考地區選擇“廣東省廣州市”——搜索——確認參加考試。
4.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考生才能參加綜合素質評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續的各項環節。
(三)打印準考證
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網站(網址:http://www.qgsydw.com)下載打印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四)綜合素質評估
綜合素質評估的時間和地點以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為準。本次招聘崗位均為B類崗位,綜合素質評估主要采取小組集體討論等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各崗位具體考核形式見下表。
崗位類別 |
測試形式 |
|
B類崗位 |
考試確認人數與崗位招聘數>10:1的職位 |
小組討論 |
考試確認人數與崗位招聘數≤10:1的職位 |
該崗位所有考生綜合素質評估環節免考,直接進入下一環節 |
綜合素質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評估僅作為篩選考生的手段,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各崗位按1:10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審查。綜合素質評估結果以及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綜合素質評估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學校微信公眾號公布。
(五)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待定。通過或者免考綜合素質評估的人員自行攜帶現場資格審查所需的相關材料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須考生本人到場參加。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登記表》和《資格審查目錄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含原件和復印件)。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參加下一環節。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或沒有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將不安排其參加下一環節。
(六)心理品質測試
心理品質測試在現場資格審查環節后由第三方人才機構進行測試。心理品質測試的結果僅供招聘單位參考,不記入考生綜合成績,但參加了心理品質測試的考生方可進入下一輪。
(七)面試
時間:待定,具體時間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以說課或試教形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技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輪。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高低排序,各職位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入圍筆試的最后一名如出現同分考生,則同分者并列進入筆試。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
(八)筆試
進入筆試環節的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網站(網址:http://www.qgsydw.com)下載筆試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筆試的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學科專業知識以及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等教育通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輪。具有博士學位或者與招聘崗位學科對應的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及以上的考生免筆試。
(九)體檢
考生綜合成績由面試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確定,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免筆試的考生,其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則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的排序確定最后參加體檢考生名單。體檢時間、地點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職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十)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察。考察采用調閱個人檔案、提供原單位(學校)鑒定、實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按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
通過體檢和組織考察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黃埔信息網(網址:http://www.hp.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十二)辦理錄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若應聘者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以上處罰,則就業協議書或合同自動解除,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
錄用人員納入廣州市黃埔區教育系統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廣州市及黃埔區事業單位工資政策辦理。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工作經歷滿一年的試用期半年,其他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諾取得相應證書者,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專技十二級崗位聘用。符合晉升條件的,學校有崗位的情況下,可依次晉升。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擬聘人選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擬錄用人員均提供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聘用。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錄用后只能聘用到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享受十二級崗位待遇。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待遇。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進入體檢的考生須在體檢前作出不主動放棄體檢、考察、錄用資格,以及若被錄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將被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報考黃埔區教育局公開招聘考試。
(三)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五)為便于事業編制教師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六)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者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負責辦理錄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問題。
(八)本次招聘工作各環節的時間以及職位,可根據工作進度作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學校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請參加招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并保持手機暢通。
(九)關于各招聘崗位的相關報名和考試問題,請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進行咨詢。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華南師范大學附屬黃埔實驗學校咨詢電話:020-82879104。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廣東省及廣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人事考試政策執行。
(一)考生分類管理
1.正常參加考試
“粵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且按照廣州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考生),憑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進入廣州市防疫政策:
(1)對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集中隔離14天”。所在縣/區7天居家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
(2)對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居家隔離14天”。
(3)有本土陽性個案報告的區(縣級市)但尚未劃分中高風險區域的,如果當前感染來源不明、或出現社區傳播的,該區(縣級市)參照中風險地區管理。
(4)有本土陽性個案報告所在地級市(或直轄市的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 “三天兩檢”和14天居家健康監測。
(5)有本土陽性個案報告省份旅居史的(返)穗人員建議持48小時核酸結果,并在抵穗后在機場火車站或就近做一次核酸檢測,并自我健康監測14天。
(6)其他省外來(返)穗人員建議主動做一次核酸檢測。
2.不得參加考試
(1)“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2)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
(3)未按照廣州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考生;廣州市防疫政策可以打開“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點擊“各地防控政策”,選擇“進入廣州市”查詢。也可以通過進入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qfkzccs/dszc/content/post_3496918.html),了解廣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動態發布的最新出行政策。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5)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的考生。
(二)考前準備事項
1.通過“粵康碼”申報健康狀況。
考生須提前注冊“粵康碼”,并自我監測有無發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生變化或出現相關癥狀,須及時在“粵康碼”進行申報更新,有癥狀的到醫療機構及時就診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
2.考生需自備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3.考生須按要求提前準備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本市考生考試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離穗。
(2)其他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時間,按照廣州市防控政策落實健康管理、核酸檢測。
(3)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線。
(4)因考點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考點。
(5)因防疫檢測要求,考生務必至少在開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驗證入場。逾期到場,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6)在考點門口入場時,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相關證明及《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附件4),并出示“粵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備查。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和華南師范大學。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華南師范大學
2021年12月29日
請掃碼關注“華南師范大學附屬黃埔實驗學校”微信公眾號信息
附件1: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聯合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華南師范大學附屬黃埔實驗學校事業編制教師崗位需求表.xls
附件3: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聯合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附屬黃埔實驗學校事業編制教師資格審核目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