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上杭縣部分縣直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招聘52人方案
2021年12月上杭縣部分縣直、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方案
因工作需要,根據縣委組織部、編辦、縣人社局、財政局印發的《上杭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聘用管理暫行規定》(杭委編辦〔2021〕24號)和《關于加強我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聘用管理的規定》(杭人社〔2020〕78號)的相關規定,上杭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縣直、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就本次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詳見《2021年12月上杭縣部分縣直、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制度;
3.遵守紀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詳見附件1);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的,即在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間出生,以身份證為準),如相關崗位對年齡條件另有要求的,以此類推。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的在讀學生,各類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
6.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為國有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如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等)。
符合報考條件的國有單位在崗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或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崗編外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和人事管理權限相應的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龍巖市支企服務專員在崗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須經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編制內人員和編外人員)辭職(解除合同)后2年內不得報考原所在(聘用)單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2年1月4日起至1月13日止(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方式及地點: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可通過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每個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有同時報考二個及以上崗位的,認定為所報考全部崗位無效。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到相應招聘單位報名,各招聘單位的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電子郵箱等詳見附件1。
3.報名所需提交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填報《上杭縣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簡稱《報名表》)1份,并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以下相應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各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相關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報考有相關工作經驗(經歷)要求崗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的書面證明和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協議(聘用合同)及聘用單位繳交社保證明等有效佐證材料;
(3)國有企業單位在崗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或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崗編外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人事管理權限相應的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服務基層項目、龍巖市支企服務專員在崗高校畢業生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于《報名表》上,2張用于制作筆試準考證,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標注姓名);
4.現場報名人員應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到相應的招聘單位報名,并提供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5.電子郵件報名的人員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相關報名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和一張規格200K以下、格式為jpg的近期1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以“姓名+報考崗位”命名格式打包發送至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并在招聘單位要求的時間內攜帶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報名,并對《報名表》填報的報名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各招聘單位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方可報名。報名結束后由各招聘單位負責按照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方可參加考試;電子郵件報名的人員,須在資格審查時間內(具體時間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攜帶報名材料的相關原件交招聘單位審驗。
四、招聘考試辦法
根據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情況,按以下考核、考試辦法進行招聘。
(一)如果相關崗位的報名人數不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延長報名時間,延長報名時間結束后報名人數仍不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由招聘單位通過考核方式(含崗位工作要求的業務知識和能力等方面考核、面試)招聘,考核方案由招聘單位另行制定,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
(二)相關單位駕駛員崗位的報名人數(含延長報名時間后的報名人數)如果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但不足3倍(含3倍),不再進行筆試,將按以下辦法通過技能測試的方式招聘。
(三)如果相關單位駕駛員崗位的報名人數超過崗位招聘人數3倍、其他崗位(不含駕駛員崗位)的報名人數(含延長報名時間后的報名人數)超過崗位招聘人數,相關崗位的報名人員將按以下辦法通過筆試和面試(含技能測試,下同)相結合的方式招聘。筆試、面試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筆試(滿分按100分計)
(1)相關單位駕駛員崗位的筆試科目為《交通安全知識》,其他崗位的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等以核發的《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滿分按100分計)
(1)面試人選確定。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含編外駕駛員崗位,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3倍確定面試人選,確定為面試人選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該崗位面試人選。如果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招聘人數3倍,則參加筆試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選。
(2)面試內容。編外駕駛員崗位的面試按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駕駛技能,測試辦法另行制定。其他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
(3)面試要求。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核發的《面試通知書》為準。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等原件。
(4)面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相關崗位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未達合格線的人員,不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
3.綜合成績計算
(1)按結構化面試的考試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編外駕駛員崗位的考試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
(3)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四)有關事項
如有報考人員不按考試規定的要求參加筆試、面試的,視作自愿放棄招考資格;如有報考人員在考試時違反筆試、面試考場規則等,情節嚴重的,取消招聘資格。
五、考察、體檢及公示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確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同分數,以筆試成績高分者為先;如筆試成績又相同,則按照學歷高、學位高、中共黨員、退役軍人、年齡小的順序依次優先確定。
2.通過考核或考試確定的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及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核。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考察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的,相應崗位按上述規定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3.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或自愿放棄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本次招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或因個人原因無法在招聘單位要求的時間內完成相關體檢項目導致體檢醫院不能作出體檢結果的,不予聘用。在體檢中如有不予聘用的或自愿放棄的,相應崗位按上述規定依次遞補人選。
4.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考察、體檢的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公示5天。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六、空缺崗位招聘
若招聘考試結束后無考察人選的崗位,將按以下辦法進行空缺崗位招聘。
1.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考試的情況,將空缺崗位及報名時間等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上公布。
2.已參加筆試未確定為面試人選或參加面試后未確定為考察人選的應聘人員,如符合相關空缺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有空缺崗位的招聘單位申報,填報《調整報考崗位申請表》(見附件3),并提交所需報名材料,每位考生限報1個空缺崗位;已確定為相關崗位面試人選但本人放棄面試資格或未參加面試的、以及違反面試考場規則受處理的和公示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得申報空缺崗位。
3.招聘單位按空缺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對申報空缺崗位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照崗位所要求的筆試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空缺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人員為面試人選;相關空缺崗位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如果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招聘人數3倍,則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該崗位面試人選。
4.招聘單位將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空缺崗位面試人選書面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上述相關辦法和要求組織面試(含技能測試,下同)。如相關空缺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申報人數未超過該空缺崗位招聘人數、且面試人選已參加面試成績達70分及以上的,不再參加面試,直接確定為該空缺崗位的考察人選,如申報人員面試成績未達70分或未參加過面試的,須參加相應空缺崗位的面試。
5.招聘單位經空缺崗位招聘后仍有缺額且急需補充編外工作人員的,可由招聘單位向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申請,缺額崗位和申請時間統一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上公布,已參加空缺崗位面試(不分報考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且符合缺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和考試要求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自愿向招聘單位申請,再次填報《調整報考崗位申請表》(見附件3),并提交所需報名材料,經招聘單位資格審查合格的,按申請人員空缺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相關缺額崗位的考察人選;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6.空缺崗位招聘的考試總成績計算(面試成績為空缺崗位面試的成績)及考察、體檢、公示等按上述相關辦法和要求進行。
七、聘用及管理
1.經公示后確定的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本單位編外人員管理的辦法進行聘用和管理。
2.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內的,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3.聘用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辦理聘用手續并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單位編外人員待遇的相關規定執行。
5.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1年內因各種原因離職的,招聘單位可按上述辦法在參加相應崗位面試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聘用人員。
八、招聘考試規則
1、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2021年12月29日(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崗位條件等要求的如“中共黨員”、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經驗等資格條件,認定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29日(公告發布之日)。
2.專業、學歷、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經驗審核和認定:
(1)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報名時要如實填寫(只字不差)所學專業。崗位中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所列專業。
(2)境內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有學位條件要求的,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3)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證書信息應在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詢認證。
(4)擁有“雙專業”、“雙學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遴選)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且國家(?。┙逃姓块T承認的任何一個學歷(位)報考,所學的專業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可查詢認證。福建省“雙專業”、“雙學位”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雙學位雙專業”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詢認證。
(5)以輔修專業報考的,應同時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畢業證書,并且輔修專業信息可在“學信網”和“學位網”上查詢。
(6)考生如果已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中最低學歷(位)要求而持有崗位專業要求的更高級學歷(位)的,也可報考。
(7)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2019〕1號)文件規定,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
(8)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必須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崗位條件為:經濟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或以上學位,報考者必須為經濟學專業畢業,取得該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并被授予經濟學學士以上學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三者一致,方可報考。
(9)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或參加社會化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若是評審的,評審組織須按權限經相應級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備案。
(10)關于工作經歷經驗的認定,報考者(含靈活就業人員)需提交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社保繳費記錄清單;自主創業人員,可提交營業執照。無法提交上述材料的報考者,可提供就業單位證明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就業情況的佐證材料(例如工資流水清單等),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考察時做最終確認。
(11)其他情形參照2021年公務員招考的要求進行審核。
3.招考范圍限在上杭縣的,是指:①2021年12月29日前常住戶口(含持有的《居住證》,下同)在上杭縣轄區內的人員;②上杭縣生源應往屆畢業生(即上杭縣考入第一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并取得學歷)。其他以此類推。
4.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由招聘單位立即作出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因個人原因放棄的,須由本人書面提交放棄申明,放棄申明應寫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的空白頁面并簽名。
5.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主動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2個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書面申請,由招聘單位確認后在報考該崗位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考生考試時須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機上下載閩政通app、注冊生成“八閩健康碼” 和“行程碼”,考試當天須攜帶本人手機以便現場核查健康碼和“行程碼”。動態“八閩健康碼”為綠碼并報告旅居史,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考場。對持動態“八閩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網站查詢疫情風險等級,網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試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須提供考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荚嚠斕靾蟮綍r或考試過程中因體溫異常(≥37.3℃),應配合安排至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不得參加當日考試。“行程碼”顯示考生考前14日內有到過龍巖市以外地域的,須出具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否則不得參加考試。請廣大考生做好相關準備。
考生須認真閱讀并填報《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4),確認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應職位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三)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是發布本次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597-3316695。
(四)本方案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設置、報名資格審查、聘后管理及待遇等相關事宜由相應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招聘考試工作相關事宜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1:2021年12月上杭縣部分縣直、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表(2021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