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東江干部學院、中共惠州市委黨校招聘專職教師10人公告
東江干部學院、中共惠州市委黨校關于2021年公開招聘專職教師的公告
東江干部學院(以下簡稱“學院”)于2020年6月23日經(jīng)廣東省委批復同意設立,2020年9月14日正式揭牌,為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學院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扣打造特色的黨性教育基地、“雙區(qū)”建設的學習交流平臺、展示踐行新發(fā)展理念的重要窗口目標,全力建設國內一流干部學院。
學院位于“嶺東名郡”惠州,揭牌以來培訓學員2.5萬人,立足粵港澳大灣區(qū)、輻射全省影響力初步顯現(xiàn),為廣東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chuàng)造新的輝煌,惠州加快建設更加幸福國內一流城市作出應有貢獻。為進一步加強東江干部學院人才隊伍建設,經(jīng)研究,決定與中共惠州市委黨校(以下簡稱“市委黨校”)聯(lián)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專職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專職教師不超過10名,其中高級職稱不超過5名、中級職稱不超過5名。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2.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年齡計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
5.應聘人員是黨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人員的,需承諾在確定考察對象前取得所在單位同意證明,若正式聘用后需放棄原有身份。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因違法違紀曾被單位辭退、解除合同的;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在各級人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5.曾有學術不端不良行為的。
6.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優(yōu)惠政策
聘用人員納入東江干部學院市財政核撥事業(yè)編制,按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執(zhí)行試用期間、正式聘用后的薪酬待遇。
(一)安居保障。博士后、博士、正高職稱人才,落戶惠州可享受一次性5萬、3萬、3萬安家費。
(二)考核激勵。聘期內,引進的博士后、博士考核優(yōu)秀的每月分別給予1500、1000元獎勵。
四、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核、面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0日,應聘者將基本信息表(附件2)、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職稱材料、教學科研成果(已正式發(fā)表或出版)和獲獎證書等資料的電子版于2022年1月10日前發(fā)到學院郵箱djgbxy@huizhou.gov.cn和djgbxy@126.com,郵件標題統(tǒng)一為:“崗位名稱+應聘者姓名”。
(二)資格審核。報名截止后,結合應聘者的基本信息,了解科研、獎勵情況、重要經(jīng)歷、學術成果等,擇優(yōu)組織參加線上云面試,最終確定入圍現(xiàn)場面試考核人選,并于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通知入圍現(xiàn)場面試考核人員,同步在惠州先鋒網(wǎng)(http://zzb.huizhou.gov.cn/)、東江干部學院(https:// djgbxy.huizhou.gov.cn/)官網(wǎng)公布。
(三)面試考核。面試時間另行公告,面試考核前進行報名資格復審,應聘者需提供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面試考核期間,學院將統(tǒng)一為參加人員提供在惠免費食宿。面試考核包括兩部分:教案編寫和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yè)素養(yǎng)、授課水平和能力等。
面試考核成績=教案編寫×40%+課堂試講成績×60%。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總分未達合格分數(shù)線的,以及任一單科評價低于合格分的均不予聘用。
(四)體檢與考察。依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
(五)公示聘用。根據(jù)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聘用對象并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由東江干部學院、市委黨校共同培養(yǎng)、統(tǒng)籌使用。
(二)應聘者應對所提交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發(fā)現(xiàn)與事實不符,將取消應聘資格。
(三)招聘工作將嚴格落實廣東省、惠州市疫情防控有關政策,應聘者應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健康防護措施。因疫情存在動態(tài)變化,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招聘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發(fā)布公告。
(四)本公告由東江干部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2-8158338,聯(lián)系人:叢老師、周老師。
附件:
中共惠州市委黨校 東江干部學院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