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招聘工作人員105人公告
河北政法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省委組織部批準,河北政法職業學院2021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是一所具有72年歷史的高等院校,成立于1949年7月,由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管理。現有3個校區,總占地面積1229畝,在校生達到1.3萬余人,開設專業50個,覆蓋法律、公安、文化教育、公共事業、財經、電子信息、土建、農林牧漁、資源開發與測繪、旅游、藝術設計傳媒、交通運輸等12個專業大類。目前,學院已發展為集教學、培訓、職業資格考試與技能鑒定、社會服務與學生職業素質培養、真實工作與社會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院校。除了承擔高等職業教育、成人學歷教育、崗位培訓和大學后繼續教育任務外,還承擔著全省政法系統在職干部崗位培訓和執業律師資格培訓任務。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訂立聘用合同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1年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105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統一招聘)崗位信息表》。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試行)》等設置。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2021年12月31日尚未畢業的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通過河北人社網(http://rst.hebei.gov.cn/)、河北政法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helc.edu.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報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請查閱《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報名。
2.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準考證發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自行下載打印。
(二)筆試
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考試內容、筆試成績查詢方式等相關信息見《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采取試講和回答問題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天在學院告示欄張貼和河北政法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4、資格復審。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1次)。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比例內末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按以下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殘疾人,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體檢工作由河北政法職業學院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政法職業學院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1次)。
(五)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www.hbrsw.gov.cn)、河北政法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helc.edu.cn)、河北政法職業學院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使用人員控制數。
六、其他事項
通過河北人社網(www.hbrsw.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通過河北政法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helc.edu.cn)公布招聘過程中的面試成績、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體檢人員名單等信息。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87115011(河北政法職業學院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87115227(河北政法職業學院紀委)
0311-87907275(省委組織部)
電子郵箱:hbzfhr@163.com
中共河北政法職業學院委員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