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保定學院人員選聘59人公告
保定學院2021年人員選聘公告
為滿足學校人才需求,根據《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保定市政府序列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保人社字〔2018〕234號)等文件精神,決定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現將選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選聘理由
1.采取選聘形式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深入貫徹中央、省擴大高校用人自主權的舉措之一。
2.采取選聘形式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學校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建設符合新時代要求、受人尊重、特色鮮明的地方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建設所需。
二、選聘崗位及人數
計劃招聘專任教師59名,專職輔導員和行政教輔人員28名。
三、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適合崗位需求的專業技能水平,無違紀違法行為。其中有工作經歷的,歷年年終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或見習期滿考核合格;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計算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5.本次選聘1012崗位僅限高校畢業生報名,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 號),《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 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畢業后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
(2) 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
(3) 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 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本次不受理下列情形人員報名:
1.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以及失信被執行人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選聘崗位及專業要求
各專業類選聘名額及選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詳見《2021年人員選聘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五、選聘程序
(一)發布選聘公告
在保定學院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公告中的條件要求,依據應聘者提供的報名信息,對應聘者的學歷學位、年齡、所學專業與選聘崗位專業、從業經歷等情況進行綜合評議,確定入圍人員并告知本人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日程安排與有關要求等。
2.現場資格審查
入圍人員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承諾書》、從業經歷證明、業績成果等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
報名人數少于選聘計劃的崗位,將剩余計劃調整到其他選聘崗位。
(三)選聘方式
采取考察、筆試和面試的方式。其中考試、面試環節全權委托第三方獨立進行。我校與第三方簽訂委托合同,向第三方提出本辦法規定的考試、面試要求。第三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時完成考試、面試工作。
1.考察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進入考察賦分環節,本環節滿分40分。(見附件2)
2.筆試
采用閉卷的形式,筆試滿分40分。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主要參考高校教師資格考試高等教育理論綜合部分;應聘其他崗位的,筆試內容包括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3.面試
按照選聘崗位分組進行面試,每組評委7人。
應聘者先進行3分鐘自我介紹,再現場抽取題目進行答辯(時間8分鐘以內)。
面試成績滿分20分。評委根據應聘者面試情況,按照測評要素進行打分。將評委打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其余分數的平均分為應聘者的面試成績。
4.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總成績=考察得分+筆試得分+面試得分。
(四)確定進入體檢應聘者名單與公布
按選聘崗位依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應聘者名單。分數相同時,優先進入體檢程序的順序為:職稱高者、取得職稱早者、學歷高者、工(教)齡長者。
進入體檢應聘者名單在學校網站首頁公布。
(五)體檢
體檢前,須先進行心理測試,測試合格的參加體檢。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由學校統一組織。初檢不合格的,可以復檢一次。復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核
體檢合格的,由學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按要求提供人事檔案及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等相關證書、證明資料的原件。不能按規定提供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七)學校研究
體檢、考察合格的,報學校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確定擬聘人員。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首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人舉報且經查實影響聘用的,體檢、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或在此期間自動放棄,所空出的崗位依據總成績在同一崗位內依次遞補。出現分數相同情況時,優先遞補的順序同優先進入體檢程序的順序。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審批及后續納入事業編制手續。
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試用期1年,其他人員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報名及要求
報名時間: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3日。
每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請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寫《保定學院2021年選聘報名表》《應聘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和本人相關材料掃描件文件夾(包括:本人身份證、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的畢業證與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從業經歷證明、業績成果及崗位信息表要求的證明材料),發送到郵箱rsc@bdu.edu.cn(郵件標題請務必注明:崗位代碼—崗位名稱—姓名—專業—學歷學位)。
報名工作結束后,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下一環節。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
聯系電話:0312—5972219
保定學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