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呂梁方山縣鄉鎮衛生院“鄉招村用”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方山縣2021年鄉鎮衛生院“鄉招村用”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西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在全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全面實行“鄉招村用”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49號)和呂人社函[2021]42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現有在冊在崗村醫中開展“鄉招村用”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 招聘方式及原則
招聘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實施,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筆試成績需達到規定的合格線。
二、招聘單位性質及崗位名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鄉村醫療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4.招聘范圍:馬坊鎮、圪洞鎮、峪口鎮、大武鎮現有在冊在崗村醫,且只能報考現服務村所在的鄉鎮衛生院;
5.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二)年齡、學歷、執業資格條件
具有中專及以上醫學專業學歷且具有醫師(助理)執業資格、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的人員均可報名。有中醫醫師(助理)執業資格、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的人員不受學歷限制,均可報考(鄉村醫生執業再注冊時間在2019年之后的具有醫師(助理)執業資格、中醫醫師(助理)執業資格的村醫,同時2021年度與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正式簽署聘任合同,并在本年度四次季度考核中業務工作績效考核合格的在崗村醫)。
男:197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女:198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名。
(二)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名。
(三)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山西省人社廳官網、呂梁人事人才網、方山縣政府門戶網、方山縣電視臺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2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方山縣衛體局四樓會議室
4.報名方法及資格初審
(1)報名者持有效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2)畢業證、醫師(助理)資格證書、醫師(助理)執業證書、中醫(助理)資格證書、中醫(助理)執業證書(或電子證照紙質版經所在鄉鎮衛生院院長簽字加蓋公章)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3)在崗證明由所在村兩委出具并加蓋公章,所屬鄉鎮衛生院院長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縣衛體局基婦股審核簽字、分管領導審核簽字;
(4)《方山縣2021年鄉鎮衛生院“鄉招村用”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三份(帶電子版),必須本人報名。報名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必須對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誠信應聘。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偽造、變更有關證件,隱瞞事實真相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名資格,無論處于招聘過程中哪個程序(包括已聘用),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
(5)此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實際報名人數不達招聘人數,按1:1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無人報考,取消該招聘崗位。
(6)筆試準考證在方山縣衛體局領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本次筆試由招聘工作領導組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
2.筆試采用閉卷形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考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合格分數線為本縣本次實考考生的平均分數線。
3.筆試時間和地點:將在呂梁人事人才網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結束后,應聘人員可登陸呂梁人事人才網查詢成績。
(四)資格復審
在縣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下,由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1.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不達本縣本次實考考生的平均分數線的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末位成績并列時,就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加試一場面試,按面試成績高的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在達平均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開始后,以后各個環節(包括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因各種原因出現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2.復審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醫師(助理)資格證書、醫師(助理)執業證書、中醫(助理)資格證書、中醫(助理)執業證書(電子證照紙質版經所在鄉鎮衛生院院長簽字加蓋公章)、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及相關復印件(一式三份)。
3.因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體檢的資格。
(五)體檢
根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呂梁人事人才網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考生應于收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下由縣衛體局組織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主要考察個人檔案、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現實表現等情況,同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再次進行考察核實,最后形成考察材料,作出合格與否的結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呂梁人事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相關部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相應工資福利待遇。本次招聘人員納入縣醫療集團所屬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仍在現所在鄉鎮所在村村醫崗位上工作。
六、疫情防控要求
為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考試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項如下:
1.考生須申報本人考試前14天內健康、行程狀況并如實填報《考生健康狀況、行程登記表暨考生承諾書》(考生可先自行登記體溫,待確定考試各環節日期后截取前14天內體溫進行登記)。對于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熱史、旅行史和接觸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試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員,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并取消考試資格。
2.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去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盡量少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在公共場所逗留的時間,保持人與人之間的安全距離,最大限度的減少參加聚會、聚集等有傳染風險的活動,并做好有關防護工作。
3.根據山西省新冠疫情最新防控要求,參加考試的考生經檢測體溫<37.3攝氏度;健康碼為綠碼;通信行程卡中無中高風險地區和疫情發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無星號(*)、無異常提示;無與各地公布感染者行程軌跡有交集的,以上任何一項不符合要求,不得參加考試。考前14天內有山西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進入考點時須提供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登記備案,無法提供、不履行登記手續的,不得參加考試。
4.考試當天,若考生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由考點醫護人員進行初步診斷,并綜合研判考生是否具備參加考試的條件。凡被確認有可疑癥狀的,立即采取隔離措施,送往定點醫院進行醫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關健康證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5.考生在體溫檢測時,要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間隔1米排隊依次進行,請全程自覺佩戴防護口罩,自覺配合體溫檢測工作。同時提醒各位考生在考前應避免劇烈運動,防止引起體溫異常影響考試。
6.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須聽從考點工作人員指揮,分散進入考場,進出考場、如廁時均須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招聘有關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呂梁人事人才網相關公告。
七、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
2.本公告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
八、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358-6025340
監督電話:0358-6022427
電話開通時間:公開招聘期間工作日內工作時間
附件1: 方山縣2021年鄉鎮衛生院“鄉招村用”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方山縣2021年鄉鎮衛生院
“鄉招村用”招聘工作
領導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