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省事業單位專項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50人公告
2021年廣東省事業單位專項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公告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經商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廣東省事業單位專項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廣東省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工作人員50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專項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5周歲,報名首日以前未與用人單位存續勞動或人事關系,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須為西藏世居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即區內世居兩代以上(含兩代)的藏族、回族、怒族、傈僳族、納西族、門巴族、珞巴族、夏爾巴人、僜人。考生父母一方在職的,必須提供工作單位及所在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隨父母至少一方為居民的,必須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隨父母至少一方為農牧民的,必須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所在縣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材料。
(二)西藏英烈子女(不限戶籍、民族)。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達賴、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由西藏自治區就業援藏辦公室負責。
現場報名時間:2022年1月4日至1月11日(工作日,9:30-12:30,15:30-18:00)。
現場報名地點:西藏自治區就業援藏辦公室(拉薩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號區人力資源市場二樓205室)。
(二)報名要求。
現場報名須攜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寸照片1張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2022年畢業的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專項招聘的,應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時應確保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凡以虛假信息報名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考生應踐行誠信報考,對惡意報名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核。
西藏自治區就業援藏辦公室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依據《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具體事宜詳見《報考指南》(附件2)。
報名資格審核結果現場確認。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主要考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素質。筆試定于1月14日上午10:00-12:00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由西藏自治區就業援藏辦公室電話通知考生。
請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面試。
1.面試定于2022年1月20日上午9:00開始。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對象。在筆試合格考生中,根據考生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3.資格復審。面試前,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過程中,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4.面試組織。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成績為百分制,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另行組織面試。
七、體檢與考察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工作由西藏自治區就業援藏辦公室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八、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上公示。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遞補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本崗位面試合格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附件: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