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漢壽縣部分事業單位選聘20人公告
漢壽縣部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我縣部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決定在全縣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范圍內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我縣部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擬面向全縣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范圍內公開選聘工作人員20名。具體崗位及數量為:鄉鎮所屬事業單位18個(不含街道辦和太子廟鎮),清水湖旅游景區管理處2個。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縣有關規定被通報未滿1年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二)崗位具體條件
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的全縣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皆可報名。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預審
1.發布信息(1月7日—13日)。在漢壽縣人民政府網站、漢壽縣黨建網發布選聘信息。
2.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1月11日—13日中午12時)。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在漢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事業單位管理股對報名者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報名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大專以上學歷需提供從學信網上打印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專業技術職稱等級證、工勤技能等級證、退役證、網上打印的報名登記表(須經現工作單位同意簽章)、三張同底一寸照片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領取準考證(1月14日)。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在漢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領取準考證,仔細閱讀和核對《準考證》無誤后,按《準考證》規定參考,否則,后果由報名者自負。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考核考試
考核考試包括考核、筆試和面試三部分。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各個環節考試成績在縣政府網站、縣黨建網予以公示。
1.考核(1月15日):根據選聘考核計分標準表,將考核分數及排名在網上進行公示。
2.筆試(1月16日):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崗位專業知識和寫作。
3.面試(1月18日):根據同一崗位考核得分與筆試成績之和(按比例進行換算)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4.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考核分數×20%+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20%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考察。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和有關單位共同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是否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四)遞補。如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調動。經縣人社局同意,可按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五)選崗。根據考試和考察結果,由縣人社局會同相關單位組織審查合格的擬調人員根據綜合成績排名依次自主選擇擬調崗位。
(六)公示。根據考試和考察結果,由縣人社局將審查合格擬調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縣黨建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相關表格,連同本人檔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由縣人社局審批,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五、其他規定及說明
1.報名咨詢電話:0736-2858181。
2.考生必須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和面試。
3.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3的開考比例時,則按有關程序請示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后確定。
4.本次選聘考試不接受縣內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報名。
5.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者,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因資格審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服從分配等情況造成缺額,按照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6.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漢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
附件1:漢壽縣部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xls
附件2:漢壽縣部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選聘考核計分標準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