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天水秦安縣城鎮公益性崗招聘公告
秦安縣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按照天水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天人社發〔2021〕75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工作,秦安縣人社局根據各有關單位的用工實際,采取“面向社會、自愿報名”的方式,公開招聘秦安縣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用人單位和就業困難人員雙向選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熱心公益事業。
2.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經社區和縣級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包括:①城鎮大齡失業人員(男50歲、女40歲以上);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③連續失業半年以上的失業人員;④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⑤殘疾失業人員;⑥因失去土地落戶在城鎮的就業困難人員;⑦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中的失業人員;⑧省、市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3.遵守用人單位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用人單位的領導和管理。
四、報名及有關要求
2022年1月11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各用人單位現場報名(具體地址聯系方式見附件),并積極配合用人單位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報名。各用人單位要根據省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工作,并時刻關注國家、省市最新新冠疫情動態,調整報名方式或及時終止現場報名。
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如下全部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③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④《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⑤聘用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五、招聘方式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工作崗位,參加公開招聘。用人單位對照崗位要求,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相關證件、材料和信息,綜合考慮就業困難人員需求、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等情況,進行資格初審,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要及時反饋應聘人員。
初審符合條件人員,報主管部門復審,對符合條件的擬招聘人員,面向社會進行統一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者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有問題查實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
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符合選報崗位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對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等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并嚴肅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都將取消其資格,并由應聘人員承擔相應損失和責任。
六、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和待遇
1.按照“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管理機制和“托底線、就急難、臨時性”屬性進行管理。
2.用人單位要嚴格履行用工管理主體責任,依法依規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公益性崗位政策規定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承擔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同時,用人單位要為公益性崗位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3.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動態管理和有序退崗機制,在聘用期間,對不適合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人員或未按約定履行勞動就業合同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解除其勞動關系,并報縣人社局停發崗位補貼。
4.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由崗位補貼和用工報酬兩部分組成,用人單位可根據公益性崗位人員提供的勞動時長和強度給予合理的用工報酬。對從事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崗位補貼標準原則上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公益性崗位人員勞動就業合同一年一簽,最長不超過三年,三年期滿,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如有違紀違規,立即取消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安置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在招聘環節中若有臨時通知等相關情況,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2.本公告未盡事宜以及可能出現的情況變化以最新通知為準。
秦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