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華南師范大學招聘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28人公告
華南師范大學2022年度公開招聘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公告
華南師范大學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學校、廣東省高水平重點建設大學、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為滿足高水平大學建設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28人,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1.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非定向,含擇業期畢業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
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及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港澳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應于2017年1月1日)至報名起始之日期間取得在港澳地區或國外的學位(歷)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6.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7.具備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
8.具有較強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9.入戶廣州者須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1.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港澳應屆畢業生除應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一)公告發布
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gd.gov.cn)發布本次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15日-3月17日。
2.報名地點:北京市西郊賓館(北京市海淀區王莊路18號)。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掃碼填報報名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三)注意事項
1.符合廣東省規定的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的名稱及編號,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三要求研究生專業及代碼為:心理學,A0402)。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或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需學校或學院出具專業課程成績單)。
3.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按要求申請、填報、提交報名材料,并確保所填資料真實、有效、完整。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提交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招聘條件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五、筆試
本次筆試計劃在北京市設立考點,具體實施視報名情況而定。筆試時間和地點將在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scnu.edu.cn)發布。
筆試采用固定考場閉卷限時考試的方式,筆試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學生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行政能力及相應專業技能。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60分以上為合格。筆試成績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gd.gov.cn)公布。筆試成績公布后,分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1:5(入圍線同分者一并進入,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資格審查名單。
六、職業傾向測試
入圍資格審查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職業傾向測試,測試僅作參考,不計成績。不參加職業傾向測試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能參加綜合測試。
七、資格審查
入圍資格審查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現場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正反面)原件及復印件。
2.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材料。
3.從大中專起各個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在港澳地區學習或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畢業院校出具的專業課程成績單(含翻譯件)。
4.報考崗位三的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學專業證明材料(例如,學校或學院出具的所學專業證明、學生證件等);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或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相近專業報考,需學校或學院出具專業課程成績單,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
5.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港澳應屆畢業生除需提交報名材料中的第1項至第4項之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2)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3)港澳地區《無犯罪紀(記)錄》。
學校將對入圍資格審查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條件進行審查。過程中,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綜合測試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應聘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八、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包括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綜合測試通知及參加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gd.gov.cn)公布。
(一)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管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儀表風度等。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70分以上為良好。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后,分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成績良好者中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1:3(入圍線同分者一并進入,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未達良好者不得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
(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技能、問題分析與解決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和應急處理能力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70分以上為良好,未達良好者不予聘用。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在測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在每個崗位面試及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均達到良好以上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分崗位按招聘人數1:1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綜合成績出現同分者,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九、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考察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進入公示環節。
十、公示和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gd.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學校根據需要統一分配工作單位并發送報到通知。擬聘人員應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根據所獲學歷學位確定聘用崗位,其中具有博士學歷學位者聘主系列專業技術十級崗,具有碩士學歷學位者聘主系列專業技術十一級崗,執行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有關說明
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數,如“碩士以上”即指包含碩士。
應聘人員應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如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個人放棄聘用而導致招聘崗位缺額,可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十二、聯系方式(電話咨詢請于工作日上班時間聯系)
招聘咨詢電話:020-85211236,15622766005(工作手機)
郵箱:fdyzp@m.scnu.edu.cn
石牌校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55號
大學城校區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378號
南海校區地址: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南海軟件科技園旁
附件:華南師范大學2022年度公開招聘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華南師范大學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