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大理州劍川縣城鄉社區服務崗位補充招聘公告
劍川縣2022年城鄉社區服務崗位補充招聘公告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設置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8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行政村(社區)服務崗位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補充招聘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劍川縣2022年城鄉社區服務工作人員補充招聘工作堅持黨管干部,堅持德才兼備,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劍川縣2022年城鄉社區服務崗位補充招聘,空缺村委會(社區)各1名,共10名,崗位設在社區或村民委員會。本次招聘城鄉社區服務崗位,不屬于在編人員,用人單位為各鄉鎮人民政府。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劍川縣2022年公開補充招聘城鄉社區服務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招聘范圍
2019年、2020年、2021年畢業后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含國民教育),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2021年度高校畢業生及已脫貧家庭高校畢業生。考生以戶籍所在地鄉鎮報考,不得跨鄉鎮報考。
(二)報考人員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熱愛所報考崗位,志愿到城鄉社區或村委會從事服務工作,有較強的吃苦精神和奉獻精神,服從崗位調劑和工作安排。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和技能等要求。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劍川縣生源或戶籍的高校畢業生。
(三)有以下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黃涉賭涉毒受到處理的人員,曾組織、協助運送他人進行偷渡、走私的人員等均不得參加應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
3.現役軍人。
4.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事宜
(一)報名時間: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地點: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圖書室。
(三)報名所需資料: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劍川縣2022年公開補充招聘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同時攜帶《畢業證》《學位證》《戶口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
(四)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者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由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
(五)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縣設置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報考者信息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合格發放筆試準考證,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到指定考場參加考試。
五、考試及后續環節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22年2月13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具體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本次筆試不設開考比例,不指定教材,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100分,總計100分。準考證:筆試準考證由縣人社局制發,考生資格復審合格后領取。不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4.參加考試人員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健康碼及黑色碳素筆,并佩戴口罩于2022年2月13日上午按時到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5.成績公布:2022年2月13日19:00前在劍川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筆試成績(網址:http://www.jianchuan.gov.cn/)。
(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劍川縣人民醫院(初定);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大理州人民醫院。體檢費由考生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參與后續環節。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自行放棄體檢人員需向縣人社局提交書面說明),并列人員進行抽簽確定。
(三)選崗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村委會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取第一名進入體檢,因體檢或放棄則按名次遞補。并列人員進行抽簽確定選崗順序。
(四)其他事宜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劍川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人員的服務周期和待遇
(一)服務周期
1.根據省、州關于“城鄉社區服務崗位的服務周期原則上不低于1年,最長不超過3年”的指導意見,結合脫貧攻堅成果鞏固、鄉村振興推進等工作實際,為確保隊伍穩定,本次招聘人員的服務期確定為3年,實行一年一簽。
2.劍川縣城鄉社區服務崗位人員聘期屆滿后,如繼續設置崗位或有城鄉公益性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續聘或聘用。
3.聘期屆滿解聘后,屬地政府和用人單位不承擔兜底分流責任。
(二)薪酬待遇
劍川縣社區服務崗位待遇參照村(社區)“兩委”副職標準執行,目前為2960元/月(含社會保險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另外每年補貼個人保險費1000元;用人單位按規定統一幫助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5種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可以按工作情況給與適當補貼。
(三)日常管理
1.縣城鄉社區服務崗位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統一管理,由各鄉鎮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約定和兌現相關薪酬待遇、考核,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簽訂合同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續簽。
2.城鄉社區服務崗位人員由所服務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考核,考核分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種形式,平時考核由所服務村委會負責;年度考核由所服務鄉鎮組織實施,工作期滿1年后組織考核。
3.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年度考核結果定為“不合格”等次,或者履職期間出現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拒不履行崗位職責,或違反管理規章制度,出現嚴重失職,并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等情形的,不得續聘,由用人單位依法依規解除勞動合同。
4.合同期滿后,雙方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在報名時,必須準確、如實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聯系方式,認真填寫《報名表》,若聯系不上而影響公開招聘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報考者參加公開招聘報名、考試期間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并注意來往途中安全。
(三)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不符合招聘條件,填報虛假信息、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出,即取消報名、聘用資格。
未盡事宜由劍川縣設置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協調組研究決定后實施。
聯系電話:0872-4526239
附件:
中共劍川縣委組織部
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劍川縣財政局
劍川縣民政局
劍川縣教育體育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