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眉山仁壽縣鄉鎮事業單位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招聘23人公告
2022年仁壽縣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四川省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十條措施》(川委辦〔2019〕3號)、《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人社發〔2017〕24號)、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十部門《關于實施第四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川人社發〔2021〕19號)和《關于印發<關于推動四川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青聯發〔2021〕28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經研究,決定從仁壽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含眉山天府新區)中直接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3名(教體類14名,衛健類1名,鄉鎮直屬事業單位類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名額及崗位條件要求詳見《2022年仁壽縣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仁壽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2021年9月1日前在仁壽縣(不含眉山天府新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
4.符合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回避規定。
本次招聘,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20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6.在編在職人員。
7.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2022年1月20日—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報名地點:仁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28-36219203,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壽縣懷仁街道仁壽大道延伸線45號仁壽縣人社局5樓510)。
(四)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資格證書、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下載《2022年仁壽縣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如實、準確填寫。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對符合條件的考生當場發放《準考證》。
四、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考核。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地點和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考試總成績為100分。
依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對報考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聘人選。同崗位進入擬聘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年度考核評定為優秀的,優先聘用;年度考核優秀次數相同的,以結構化面試的形式加試一輪,按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人選。
考生憑《準考證》、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達考場參加考核。未按規定時間或未帶齊相關證件到達考場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擬聘人選須參加體檢。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文件規定執行,有行業特殊標準的結合行業標準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2.體檢時間和集中地點。體檢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或未按要求并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3.復檢及遞補。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由仁壽縣組織人社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經仁壽縣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在該崗位已參加考核人員的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
4.體檢費用
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工作現實表現等情況進行綜合了解,對其檔案和提供的報考信息、相關材料作進一步核實。對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經仁壽縣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在該崗位已參加考核人員的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選崗
考察合格人員,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成績相同的,現場抽簽決定選崗順序。
六、公示
對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組織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審核和聘用
1.經考核、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仁壽縣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聘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政策規定不再約定試用期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外。
4.受聘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受聘人員在服務期未滿前,不得辦理流(調)動。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由仁壽縣紀委監委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中共仁壽縣委組織部、仁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監督電話:仁壽縣紀委監委(12388)
政策咨詢電話:
仁壽縣委組織部(028-36218618)
仁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6219203)
附件1.2022年仁壽縣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附件2.2022年仁壽縣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