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浙江寧波市鎮海區“雄鎮英才”高層次人才引領計劃公告
2022年上半年寧波市鎮海區“雄鎮英才”高層次人才引領計劃公告
為深入推進“科創鎮海 人才金港”工程,吸引集聚更多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和團隊來鎮海創業創新,全力建設英才匯聚、海納百川的人才金港,打造現代化濱海大都市科創強區,現將2022年上半年寧波市鎮海區“雄鎮英才”高層次人才引領計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及重點
2022年上半年“雄鎮英才”高層次人才引領計劃重點圍繞鎮海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要,緊密結合寧波市“246”萬千億級產業集群和鎮海區“122”千百億級產業集群建設,面向海內外擇優支持契合鎮海主導產業發展方向,具備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能夠促進產業水平提升和引領產業發展的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和團隊。其中,本次申報評審單獨設青年人才專項和新材料專項:青年人才專項聚焦由40周歲及以下青年人才領銜的創業項目;新材料專項重點引進綠色化工與高端化學材料、電子信息材料、高端合金材料、高分子與復合材料、新能源材料等相關領域創業項目。
二、項目類別與申報條件
申報評審分領軍型創業團隊、資本型創業團隊、創業個人、創新團隊和創新個人五種類型,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符合上級重點人才計劃申報條件,或已全職落地鎮海、已獲上級部門政策資助,或已獲專業投資機構投資的項目。青年人才專項和新材料專項設領軍型創業團隊、資本型創業團隊和創業個人三種類型,青年人才專項要求項目帶頭人(申報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申報條件具體為:
(一)領軍型創業團隊
1.應包括1名帶頭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員,其中:帶頭人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擁有較高業內影響力,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員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擁有3年以上相關從業經歷(截至2022年4月15日,下同),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帶頭人及核心成員近2年內(2020年1月1日以后,下同)來鎮海或計劃來鎮海創業,帶頭人(自然人)須為企業創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東,帶頭人及核心成員(自然人)合計持股比例超過50%(含申報企業中,帶頭人和核心成員直接持有的在鎮海注冊成立的持股平臺股份),且持股成員不少于2名(不含帶頭人)。所創辦的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金中貨幣出資不少于200萬元,其中帶頭人(自然人)實際到位的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
(二)資本型創業團隊
1.應包括1名帶頭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員。其中:帶頭人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擁有較高業內影響力,年齡不超過55周歲;核心成員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擁有3年以上相關從業經歷,年齡不超過50周歲。
2.帶頭人及核心成員近2年內來鎮海且在鎮海全職創辦企業,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5日期間完成工商注冊登記手續。帶頭人(自然人)須為企業創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東,帶頭人及核心成員(自然人)合計持股比例超過50%(含申報企業中,帶頭人和核心成員直接持有的在鎮海注冊成立的持股平臺股份),且持股成員不少于2名(不含帶頭人)。
3.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金中貨幣出資不少于500萬元,其中帶頭人(自然人)實際到位的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同時獲民間資本投資(除寧波市各級政府性出資部分)且實際到位出資不少于300萬元(含資本公積金)。
(三)創業個人
1.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擁有較高業內影響力,年齡不超過55周歲。
2.須為企業的創始人、法定代表人,且為第一大股東或最大自然人股東,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金中創業人才(自然人)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
3.應在2019年1月1日以后來鎮海工作,且在2022年4月15日前已創辦企業并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等相關手續。一家企業只能申報一名創業人才。
(四)創新團隊
1.應包括1名帶頭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員,帶頭人應取得博士學歷學位或擁有較高業內影響力,年齡不超過50周歲;核心成員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2.帶頭人及核心成員近2年內來鎮海或計劃來鎮海工作,入選后應全職在鎮海連續工作5年以上,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視作自動放棄。
3.依托的企事業單位運行狀況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為團隊創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資金和設備等,并提供項目產業化所需的各類要素。
4.團隊依托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創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東不得作為帶頭人或成員申報創新團隊項目。
(五)創新個人
1.應取得博士學歷學位或擁有較高業內影響力,年齡不超過55周歲。其中,申報對象為非華裔外國專家的,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2.近1年內(2021年1月1日以后)來鎮海或計劃來鎮海工作,入選后須全職在鎮海連續工作5年以上,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視作自動放棄。
3.依托鎮海企事業單位,在鎮海開展創新成果轉化或基礎研究,且企事業單位運行狀況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為創新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資金和設備等,并提供項目產業化所需的各類要素。
4.人才依托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創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東不得申報創新個人項目。
上述申報條件中,對于領軍及以上人才(根據本公告申報截止之日最新版寧波市人才分類目錄),可在年齡、學歷上視情破格一項,其中年齡破格不超過5歲。申報人不得同時申報“雄鎮英才”高層次人才引領計劃2個及以上不同類別的項目;已申報過“雄鎮英才”高層次人才引領計劃3次的不得再申報;已入選“雄鎮英才”高層次人才引領計劃團隊類項目的,其帶頭人及核心成員不得再申報個人類項目,也不得作為核心成員申報其他團隊類項目;創業個人、創新個人可作為團隊帶頭人再次申報團隊類項目。
三、政策支持
(一)創業類項目扶持政策
對入選“雄鎮英才”計劃的領軍型創業團隊,按A、B、C類分別給予10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資助;資本型創業團隊根據團隊實際到位風險投資機構貨幣投資的30%(含資本公積金)予以立項,按A、B、C類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資助;對入選“雄鎮英才”計劃的創業個人,給予1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資助。
由領軍及以上人才或35周歲(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青年人才領銜入選的創業項目,給予個性化創業啟動資金支持措施。對符合條件且至2022年7月1日前落戶我區并正常運行滿6個月以上的創業項目,入選后創業啟動資金資助可在原基礎上提升至120%。
同時,入選項目可享受基金支持、場地補貼、銀行貸款貼息補助、上市獎勵、發展激勵獎勵、動態升級、優先納入政府采購名錄等政策。扶持期滿后經綜合評估列入成長示范型創業項目培育名單的,可優先給予10000平方米以內生產和辦公用房50%的租金補助、最高5000萬元以內銀行貸款貼息補助和最高1000萬元地方綜合貢獻獎勵等扶持,具體按相關政策執行。
(二)創新類項目扶持政策
對入選“雄鎮英才”計劃的創新團隊,根據項目預期成效,按A、B、C類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的人才資助經費;對入選“雄鎮英才”計劃的創新個人,給予60萬元的人才資助經費。對入選“雄鎮英才”計劃創新團隊A、B、C類以及創新個人的,3年內按照其承擔項目年度實際研發投入經費的50%分別給予用人單位累計最高10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以及300萬元研發經費資助(含對創新團隊、創新個人資助經費),年度補助額低于10萬元不予支持。
(三)其他扶持政策
入選項目可享受上級有關計劃配套獎勵、企業引才資助等政策,相關人才可享受人才安居、子女就學、醫療保健、交通出行、休閑旅游、體育健身,以及助創、法律、財務和金融規劃師等配套服務政策。
本公告發布后,鎮海區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項目扶持政策如有調整,則本次申報入選扶持項目適用的政策,以扶持名單發文公布之日起最新政策為準。
四、遴選程序
本期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15日。申報人須登陸“鎮海區人才公共服務管理平臺”(http://www.zhrcfw.com/),根據項目申報類別,按要求詳細填寫《項目申報書》,并提供各類附件材料。其中:
青年人才專項和新材料專項類項目經資格審查后,對符合申報要求和鎮海區產業實際的,開展面談走訪或委托第三方開展盡職調查,并根據面談走訪或盡職調查等結果,按相關程序確定扶持等次、審定發布。
非上述專項評審項目按照資格審查、部門聯評、項目初審、專家評審、盡職調查、審定發布等程序遴選,其中,符合資本型創業團隊申報條件,在通過項目初審后,可通過現場走訪形式評審。符合相關條件的按簡易程序遴選,具體條件請咨詢落戶地工作人員。
五、聯系方式
申報咨詢單位:寧波市鎮海區招商中心
聯 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086—574—89287384
政策咨詢單位:寧波市鎮海區科學技術局
聯 系 人:方先生、李女士;
聯系電話:0086—574—89389570、89389561
中共寧波市鎮海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