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昆明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選調公告
尋甸縣2022年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做好縣域內教師人事關系、招考招聘、崗位聘任、職稱晉升、檔案管理等相關工作,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我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崗位及人數
(一)選調范圍
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具備選調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的在職在編教師。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公開選調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在職在編工作人員6名。具體崗位見《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5.具有本單位五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2月);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擬選調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8.經工作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同意報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調查、核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3.未滿規定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人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6.不符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的。
四、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由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公開選調公告及后續各個環節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kmxd.gov.cn/)、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www.ynpta.net)公開發布。考生可自行登錄該網查詢獲取相關信息,因查看不及時或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公開選調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考試資格。
2.報名時間:2022年2月10日9:00至2月15日17:00截止,報名審核通過并繳費即報名成功,截止時間后不接受任何形式報名。
3.報名方法:瀏覽器打開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www.ynpta.net,選擇“網上報名”專欄進行報名,具體操作詳見《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網絡報名流程》(附件7)。
4.報名需上傳證件、材料
(1)《尋甸縣2022年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人社部門審核把關,同意報考并加蓋印章;
(2)有效公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畢業證、教師資格證;
(3)報考誠信承諾書,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
(4)工作經歷及年度履職考核證明(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經辦人簽字、標明日期后加蓋單位公章)。
5.報名要求
(1)本次公開選調由本人申請并經工作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報名。
(2)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原則,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報考信息和提交相關材料,并確保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供選調單位審核,若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報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請報考人員在提交前認真檢查。
6.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采用計算機自動審核和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每個選調崗位計劃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削減選調崗位的人數,直至達到開考比例,削減選調崗位人數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
7.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選調人員于2022年2月17日12:00至2月20日9:00登錄報名網站(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www.ynpta.net)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規定科目考試。筆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筆試不指定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時間: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公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及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示期間,考生對成績有異議的可申請查分,查分結果影響排名的,以查分結果為準。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方式:由本人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逾期不再受理。
3.資格復審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按照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個選調崗位按照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若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或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進行加試考試,以加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后續選調程序。因本人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空缺的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最多進行二次。
4.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尋甸縣2022年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原件2份,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人社部門審核把關,同意報考并加蓋印章;
(2)有效公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報考誠信承諾書、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原件各1份;
(4)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裝小一寸藍底彩色證件照2張;
(5)工作經歷及年度履職考核證明原件1份;
(6)筆試準考證;
(7)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須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經辦人簽字、標明日期后加蓋單位公章。
5.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按筆試成績排名進入資格復審,但在規定時間內未到規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選調資格;報名時提交信息與現場資格復審信息不一致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如順序遞補考生無法聯系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資格復審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察及體檢
1.考察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內容包括擬選調人員的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考察不合格人員取消選調資格,空缺名額按相應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選調資格,空缺名額按相應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相關費用由考生承擔。
(六)辦理調動
經考察和體檢合格,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調動。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擬調入人員須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調動手續,到選調單位報到,并按主管單位及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五、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按照云南省疫情防控相關要求,“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筆試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方可參加考試。“云南健康碼”為紅碼或未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如出現身體不適癥狀,請提前報備。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須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應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申領本人的“云南健康碼”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截屏彩色打印在一張A4紙上,考前48小時之內到當地醫院提前做核酸檢測,有異常情況的及時報告尋甸縣教育體育局或就醫,考試當天無法按時考試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的人員,須提供筆試前7天內2次(最近一次檢測應在考試考前48小時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尤其應避免跨市流動和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區域。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紀律監督
1.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公告及其附件內容。因個人疏忽造成的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選調期間,請報考人員適時關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發布的有關信息,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2.參照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及滇發改費昆尋證字〔2013〕第014001號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選調考試考生交納筆試費50元/人。
3.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4.報考人員若放棄選調的須在考察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的將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咨詢電話:尋甸縣教育體育局0871-62663135
監督電話:尋甸縣紀委監委派駐特色產業園區管委會紀檢監察組0871-62665496
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2654181
未盡事宜由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2年1月24日
附件1:尋甸縣2022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附件2:尋甸縣2022年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7: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網絡報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