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瀘定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9人公告
來源:甘孜人事考試網
2022-02-04 11:40:37
瀘定縣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適應我縣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強化社會治安防范能力。根據《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要求,經瀘定縣人民政府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著“自愿、公開、公正、擇優、公平、德才兼備”的原則進行公開考試錄用。
二、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共29名(其中文職警務輔助人員2名、勤務警務輔助人員27名),具體信息詳見瀘定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表。
三、招聘對象及范圍
報考文職警務輔助人員(限女性)崗位,需取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且為甘孜州戶籍;報考勤務警務輔助人員(限男性)崗位,需高中以上學歷且為甘孜州戶籍。
四、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要求為年滿18周歲至28周歲(1994年2月16日以后,2004年2月16日以前出生,均含當日);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2、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4)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5)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6)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務處分的;
(7)被單位開除、辭退或解聘的,開除軍籍的;
(8)曾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5、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等有關證書。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職位調整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報考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瀘定縣公安局負責,瀘定縣紀委監委駐政法委紀檢組負責報名工作的全程監督工作。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報名時間:2022年2月16日—2022年3月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瀘定縣公安局(瀘定縣瀘橋鎮延安路3號)四樓政工科。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者在報名之前應認真閱讀“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準確填寫《2022年瀘定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見附件2)的各項內容,同時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兩張,電子照片一張(20kb以內、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考生自備U盤或光盤拷貝)。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3)提交相關材料。報考者應準備本人戶口簿原件、復印件,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符合招錄職位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已經填好的《2022年瀘定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在報名時進行提交。否則不予報名。
2、資格審查
瀘定縣公安局根據報考者填報的材料和照片,嚴格對照職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并當場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3、職位調整
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該職位計劃數做出相應的調減至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如均達不到開考比例將取消相應錄用計劃并公告。招聘工作結束后,瀘定縣公安局可根據工作需要,對新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4、領取準考證
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2022年3月2日上午10時前到縣公安局政工科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六、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分值計算
報考警務輔助人員職位的所有考生,考試分為體能測評、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1.體能測評
參加筆試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評。按照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規定執行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者進入筆試環節,標準見附件3。
體能測試時間:2022年3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點:四川省瀘定中學(瀘定高中部)。
根據防疫要求:參加體能測試人員提前準備好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結果(陰性);并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2.筆試考試科目:
筆試考試內容主要為綜合能力測試:即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基礎知識及時事政治等有關內容。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筆試時間:2022年3月6日,上午10:00-11:30。
考試地點:四川省瀘定中學(瀘定高中部)
考試要求: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3.面試:
體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時間:2022年3月7日上午9:00-12:00。
面試地點:瀘定縣公安局
4、加分:
(1)英烈子女、因公犧牲或因公死亡配偶子女(二代內),在折合總成績基礎上加2分;
(2)退役士兵報考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的,在折合總成績基礎上加1分;
(3)具有公安工作經歷2年以上人員,在折合總成績基礎上加1分;
(4)具有公安工作經歷不滿2年人員,在折合總成績基礎上加0.5分;
(5)報考者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4分;
(6)所有加分項目均在面試之后進行加分,計入總成績;
(7)所有涉及加分的報考者準備好相關材料后,在報名時提交,逾期不予辦理。
七、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1:1進入體檢環節,參加體檢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集中體檢,費用自行繳納。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2〕82號)規定。用人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2022年3月8日,上午8:30-12:00。
體檢要求:空腹。
體檢地點:瀘定縣人民醫院。
八、政審
縣公安局根據招錄名額按照1∶1的比例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政審對象,確定體檢合格人員到瀘定縣公安局政工科領取政審表,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政審考察,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領取政審表時間:2022年3月11號上午9:30-10:30,政審表于2022年3月21日17時前交到公安局政工科辦公室。
九、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后,由縣公安局在“平安瀘定”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8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注:公示期間公示名單人員到瀘定縣公安局參加崗前培訓。
十、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經公示合格者,由瀘定縣公安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簽定勞動合同。新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如發生嚴重違紀違規或其他不適宜繼續聘用的情形,用人單位將與其解除聘用關系。新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需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服務期滿兩年,方可申請其他人事考試。
十一、警務輔助人員待遇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此次招錄人員按照瀘定縣有關警務輔助人員現行政策的文件執行;待有新政策出臺,按新政策執行。
本公告由瀘定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考務動態實時在平安瀘定公眾號發布、請廣大考實時關注平安瀘定考務動態。
根據防疫要求:僅限本人前來報名,報名者應主動配合接受體溫檢測,出示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報名時保持適當距離,除查驗身份外,其余時間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縣紀委監督電話:0836-3122722
公安局咨詢電話:0836-3126007
瀘定縣公安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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