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編外人員招聘4人公告
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編外人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4名(含甌海區志愿服務聯合會秘書處工作人員2名,由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代招),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試、公示聘用的方式進行。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責任心強;
(二)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28日后出生);
(四)限溫州市戶籍;
(五)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六)從事文字寫作或財務專業、有相關政府部門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方法與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試、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24時止。報名日期以郵件發送日為準,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寫《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2),與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國內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學歷認證,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個人履歷表等原件掃描件發送至郵箱:ohwmb@163.com(郵件主題請標明“公開招聘+姓名+應聘××崗位+手機號碼”)。一人限報一個崗位。咨詢電話:0577—89500507。
(二)資格審查
1.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將根據報名信息對應聘者進行初審,并通知入圍人員攜帶個人相關證件資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張),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根據報名情況和工作安排另行確定。
2.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名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綜合測試
1.本次招聘需進行筆試與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
2.筆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考核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1.體檢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3.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的體檢或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合同試用期2個月。
2.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公示結束30天內未與原單位辦理完畢解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不設最低開考比例,公告發布一年內,聘用單位出現編外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補員。
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
2022年2月7日
附件1: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一覽表.doc
附件2: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應聘人員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