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黃埔街道辦事處黨建組織員招聘2人公告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黃埔街道辦事處黨建組織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黨建組織員2名。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二)黨性強、作風正,熟悉黨的基本知識,熱愛黨建工作,有較強的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獨立工作能力和開拓創新能力,熟悉計算機基本操作和常用辦公軟件;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3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四)中共正式黨員,熟悉黨的基本知識;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六)同等條件下,有一定的黨務工作和群眾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七)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被司法機關或紀檢部門立案偵查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5.有參加邪教組織經歷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關時間計算均截止至2022年1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2月14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廣州市黃埔區海員路183號,黃埔街道辦事處3樓307室;聯系人:畢小姐,咨詢電話:(020)82294152。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請報名人員本人攜帶報名資料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
(1)《黃埔街道公開招聘黨建組織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照1張(貼在報名表上);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
(4)戶口本(含首頁及考生本人頁)復印件;
(5)國家承認的最高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或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提交本人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組織加蓋公章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1份(注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入黨具體時間);
(7)如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黨務工作和群眾工作經歷證明(如有);
應聘者所提供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街道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審核的,另行短信或電話通知參加考試。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低于1:5的比例的,將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通知)。
(二)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所得分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街道對人選的報考條件以及有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或沒有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須由考生本人參加,具體時間、地點由街道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等聯系方式暢通。參加復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及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及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3)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蓋章原件);
(4)黨務、群眾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有);
(5)如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蓋章原件。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的,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招聘人員資格。
3.面試。
(1)面試資格:筆試成績合格并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有考生放棄面試,則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形式和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能力素質等。面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所得分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4.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x40%+面試成績x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無法確定考察對象人選的,按面試成績高低予以確認。如條件仍相同,再按筆試主觀題成績的先后順序排名區分先后,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則再進行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三)體檢
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重點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政治審查等方面情況,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錄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反映問題線索清晰、真實署名的信訪舉報,將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工作的,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六)遞補或補錄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或補錄其他考生: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錄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錄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錄用人員在六個月內(從擬聘用公示結束之日算起)辭職的;
6.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和管理
黨建組織員聘用期間薪酬參照黃埔街道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相應工資標準執行。
獲聘人員與黃埔街道辦事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規實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機關事業編制。合同期滿可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續簽勞動合同。合同期未滿違約的,按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四、其他有關要求
(一)紀律要求
1.本次招聘將以對人才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按規定辦事,接受群眾監督,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
2.招聘方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二)防疫工作要求
1.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報考人員應持“粵康碼”或“穗康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進入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現場,全程佩戴口罩;報考人員須提前詳閱《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附件2)的相關規定,并按照規定于筆試時帶回考生本人簽署的《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
2.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黃埔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黃埔街道辦事處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