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金昌永昌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人公告
來源:永昌縣人民政府
2022-02-14 16:12:45
永昌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加強全縣社會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縣人社局同意,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15名,限男性,補充到交警大隊和鄉鎮派出所,從事社會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控等勤務輔助工作。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永昌縣戶籍,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4.身高不低于1.70米,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無色盲,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肢體功能性障礙,無紋身、明顯疤痕等特殊印記,無傳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5.掌握計算機基本操作技能。
6.熱愛公安工作,吃苦耐勞,愛崗敬業,服從安排,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能保守工作秘密。
7.無不良征信記錄。
8.本人及直系親屬政審合格。
9.符合縣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予追究刑事責任)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受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或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4.被縣級以上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在影響期內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有不適宜招聘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現場告知應聘人員是否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或提供證件及信息弄虛作假等情況的,都將取消其應聘及聘用資格。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永昌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縣公安局辦公樓四樓428室)。
3.報名登記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相片3張,報名時填寫《永昌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并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條件人員,當場說明理由,退回所提供證件。如應聘者本人無法到現場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者除需提供應聘人的上述證件外,還需攜帶報名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件。
(二)體能測試
測試科目及方式:體能測試科目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和立定跳遠,每個測試科目總分均為100分,完不成測試科目或自動放棄均按0分計算。體能測試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男子青年二組)等規定組織實施。
體能測試成績的確定:體能測試成績 =(體能測試各科目成績之和)÷3,測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三)筆試
按照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如達不到1:2比例,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劃定最低分數控制線,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人員全部進入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30%。
(四)面試
按照體能測試成績加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招聘數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達不到1:1.5比例,參加筆試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劃定最低分數控制線,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重點考察應聘者語言表達和現場應變能力,面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總成績計算: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3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總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
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組織實施,并進行吸毒尿檢。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于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費用由體檢者自行承擔。
(六)考察政審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素質考察工作辦法》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
(七)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面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受理的各類舉報反映,經核實屬實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期滿后,無影響招聘情形的,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四、薪酬待遇
按照縣人社局、縣財政局核定的警務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及津補貼標準執行,基本工資2270元,并根據工作績效按月發放崗位津貼和值班補貼(全勤可達到540元)。
五、其他事項
1.新招錄的警務輔助人員實行聘任制,屬臨時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占用公安機關編制,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關待遇。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因疫情原因,到現場報名的人員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通行碼。為避免人員聚集,報名現場將控制人員數量,請參加報名人員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
聯系人:董振華
咨詢電話:15097044996
永昌縣公安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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