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婦產科_兒科人才引進40人公告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2022年海南省“婦幼雙百”(婦產科、兒科)人才引進公告
為加快發展我省婦幼健康事業,解決基層婦幼健康人才緊缺問題,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婦幼雙百”人才引進工作方案的通知》(瓊府辦〔2017〕10號)要求,我省決定開展2022年“婦幼雙百”人才引進工作。
一、招聘崗位
2022年計劃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兒科醫生、婦產科醫生共40名。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 2013年后普通高等院校臨床醫學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 已獲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年齡不超過40歲。
(二)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 政治素質好,遵守法律法規,熱愛婦幼健康服務事業;
2. 具有比較扎實的醫學基礎知識;
3. 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 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書面同意,不存在規定不得流動的情形。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 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發布在海南省衛生健康委、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門戶網站和國內相關人力資源招聘網站。
(二)接受報名
本公告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發布公告15個工作日后,根據崗位報名情況,適時啟動考核程序,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至2022年9月30日。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將及時公布每期招聘進展。
1. 報名時間:2021年2月28日到9月30日。
2. 報名所需材料(文字及相關證件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
(1)2022年海南省“婦幼雙百”人才引進報名表(見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4)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各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下載打印);
(5)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1份、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
(6)榮譽證書等其他相關材料復印件1份。
3. 報名方式:通過快遞、電子郵件等形式,遞交至海南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人力資源部。
(1)快遞地址:海南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人力資源部(海口市瓊山區龍昆南路89號匯隆廣場三單元六樓,郵編:570206);聯系人:鄔老師;聯系電話:0898-36689161。
(2)現場報名地址:海南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人力資源部(海口市瓊山區龍昆南路89號匯隆廣場三單元六樓)。
(3)電子郵箱地址:hnsbjy@163.com。
4. 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未被聘用者材料不予退還。
(2)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指導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考。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于考試前7個工作日內在省衛生健康委和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門戶網站公布。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一般按照6:4的比例確定,滿分10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生成績在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門戶網站公布。
1. 筆試:
(1)筆試時間與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以應聘崗位的專業知識為主,兼部分公共科目內容,不指定復習用書。
2. 面試:
(1)面試時間與地點:原則上為筆試結束2天內(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以醫學人文為主,共兩道題,現場抽簽后作答。
每期招考工作(自考試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原則上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根據崗位要求,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一周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品質、實際操作技能等情況考察。考察地點安排在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兒科、婦產科,考察期滿由考察單位作出鑒定意見,提交省衛生健康委研究決定。
(六)錄用與公示
經考試、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省衛生健康委和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門戶網站公示,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簽訂合同和辦理相關手續
1. 2014年(含)以后畢業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由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與其簽訂規培合同3年。
2. 已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或2013年(含)以前畢業獲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由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簽訂合同,省衛生健康委統籌安排到市縣婦幼保健機構工作。
四、培養管理
(一)人員培養
1. 2014年(含)以后畢業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由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安排到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培訓3年。
2. 統籌安排到市縣婦幼保健機構工作的,定期到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進修培訓,累計時間1年。
(二)人事管理
1. 所有招聘人員執行本項目服務期為6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不計入服務期),與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建立勞動關系,省衛生健康委統籌安排到市縣婦幼保健機構工作。
2. 招聘人員到市縣婦幼保健機構工作累計時間為5年,到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進修培訓累計時間為1年。
3. 服務期內,志愿留用在市縣婦幼保健機構的人員,可由市縣婦幼保健機構在現有編制內優先解決,市縣婦幼保健機構已滿編的,由市縣在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解決;市縣事業編制總量無法調劑解決但確需引進人才的,可報省編辦批準后采取先進后出的方式予以解決,并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錄用手續。
4. 執行項目服務期滿的人員,同等條件下擇優聘用在省級婦幼保健機構工作(或自主擇業)。具體聘用條件另行規定。
5. 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培訓期滿時需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否則視為違約按有關規定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并向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退還已發放的規范化培訓補助費用。
(三)相關待遇
1. 聘用人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期間,享受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學員同等待遇,包含基本工資、生活補助、五險一金等。
2. 聘用人員工作期間,“五險一金”、檔案工資由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發放。獎金及各項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所服務的婦幼保健機構發放,要求不低于當地綜合醫院同級別醫生的平均水平。
3. 在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進修培訓期間,與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員工同工同酬,相關工作待遇由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發放。
4. 符合我省人才引進條件的,享受省委、省政府規定的住房補貼等待遇。
5. 無法定或約定的正當理由退出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應當向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退還已發放的規范化培訓補助費用,并支付前述培訓費用50%的違約金。少于規定服務期而解除或終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調離、辭職、自動離職、解聘等)的人員,工作補貼不再發放,并按每少服務1年向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返還1/6的規范化培訓補助費用和支付前述費用50%的違約金。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