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委會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河北衡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委會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按照市政府批準的2021年度市直事業單位增人計劃,衡水湖水產技術推廣站擬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選聘工作應當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保證選聘質量,提高人員素質。
二、選聘崗位
衡水湖水產技術推廣站選聘崗位1個,為全額事業編制。崗位要求:水生生物學(濕地生態方向)專業,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有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詳情見附件)
三、選聘對象及條件
(一)選聘對象
1.2021年應屆畢業生;
2.衡水市戶籍(含報到證派往我市;含戶口遷移證派往我市)往屆畢業的高校畢業生。以上相關證明的日期以2022年2月22日之前(含2月22日)有效。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報名年齡要求:1986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在招聘范圍內:
1.在讀普通高校學生;
2.機關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現役軍人;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選聘程序
(一)發布選聘公告
本次選聘通過衡水濱湖新區管委會官網(http://www.hsbhxq.gov.cn/)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報名者需持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張、畢業證、學位證、派遣證(報到證)、身份證、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格原件、復印件各1份,按崗位要求據實填寫報名表(附件2)。
2、報名時間:2022年3月2日、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報名地點:衡水濱湖新區組織人社局干部人事科(管委會1號樓313室)。
資格審查有關安排。資格審查工作由區組織人社局審核把關,區紀工委監察組全程監督。考生需提供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張、畢業證、學位證、派遣證(報到證)、身份證、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格原件、復印件各1份,在考生報名同時一并審查。
(三)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能力。采取結構化面試,實行百分制,60分為合格分數線,現場打分。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根據選聘計劃和考生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衡水濱湖新區管委會網站公布。
(五)體檢
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體檢單位。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允許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如體檢仍不合格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區組織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選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擬聘資格,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組織人社部門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七)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連同選聘情況報告、擬聘人員名冊、面試成績、體檢情況、考察材料及相關證件,按程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報人社部門辦理手續。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資格。
五、選聘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選聘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納入編制管理,辦理錄用手續時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確定聘用關系,實行契約管理。
注意事項:因目前為疫情期間,報名者須在管委會門口掃描健康碼、行程碼,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咨詢電話:2690078、2690070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