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西桂林灌陽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灌陽縣公安局2022年第一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緩解警力嚴重不足壓力,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力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名,主要從事公安機關勤務輔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警務輔助人員依法履行輔助性工作職責,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執行相關工作任務。
警務輔助人員6名(男性)。此次招聘不設具體崗位,在所有參加應聘人員中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限桂林戶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21日至期間2004年2月21日出生)。
(四)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雙眼矯正視力均在1.0以上,五官端正(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傳染性疾病,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審考核、公示等程序,擇優聘用簽訂合同。根據工作需要,招聘單位有權調整招聘程序。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中共黨員、退役士兵、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
(一)報名與現場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2022年2月21日— 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報名地點:灌陽縣公安局政工室403室,聯系電話:0773-4211785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到政工室領取并填寫《灌陽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一式二份,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如畢業證、身份證、士兵退役證等資格證明),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備查。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資格審查將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項目進行,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
體能測試達標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受測者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定的,招聘機關將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體能測評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三)筆試
1、筆試內容。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行政職業能力、法律法規常識、文字寫作能力及計算機應用常識等相關知識 。填寫報名表后發放考試復習范圍,供參考人員進行復習。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人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筆試成績、體能測評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員面試。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面試主要測評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
(五)綜合成績
應聘者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均合格者(凡有一項成績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以筆試成績、體能測評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作為應聘者最后總成績[總成績(100)分=(筆試成績100分*30%)+(面試成績100分*40%)+(體能測試成績100分*30%)]。
(六)體檢和考察
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比例選定,按照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應從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實施體檢和考察。
(1)體檢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灌陽縣公安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擬聘用職位的要求,進行全面政審考察。政審考察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政審考察要求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七)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和政審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灌陽縣公安局網(http://www.glga.gov.cn/010427/010427.aspx)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5日。對經公示后無異議者,按相關規定要求辦理聘用手續。
(八)管理方式
對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與灌陽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整,試用期為一個月),安排到灌陽縣公安局巡邏警察大隊從事勤務輔警工作。輔警隊伍實行警務化管理,協助公安機關開展日常巡邏防范、值班備勤、處突、接處警等工作。
縣公安局相關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崗前培訓,凡在崗前培訓及試用期內不合格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相關待遇
1.工作期間統一配發輔警服裝及其它相關裝備;
2.薪酬待遇由灌陽縣財政全額保障,單位統一繳納“五險”,享受帶薪休假、定期健康體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差旅補助等相關福利待遇。
3.報考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其錄用資格。不盡事宜由灌陽縣公安局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灌陽縣公安局
2022月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