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東市民和縣招聘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關于民和縣公開招聘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建設我縣鄉(鎮)、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切實推動鄉(鎮)、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工作,現決定對鄉(鎮)、社區、殘聯機關殘疾人專職委員公開招聘。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凡年齡18-45歲,2022年1月1日之前具有民和縣籍戶口的人員,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我省普通高校和省外普通高校我省生源返青應、往屆大專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的殘疾人畢業生、貧困殘疾人家庭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殘疾人(從事殘疾人專職委員崗位人員年齡條件放寬至50周歲)。
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殘疾人事業,具有敬業和奉獻精神。
2.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能夠獨立履行崗位職責。
3.自愿到鄉村開展服務,且自覺服從管理。
4.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2.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二、招聘名額
1、補招鄉(鎮)、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13人。
2、開發殘聯機關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性崗位人員16名。
三、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2月25日—3月3日在民和縣人民政府網和民和電視臺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登記。報名地點縣殘聯二樓,聯系電話8581773,報名時間為2天(時間:3月4日至3月5日,報名截止時間3月5日下午6點,節假日正常上班),并對資格進行初審,將結果在轄區內公示。
報名時須攜帶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第二代殘疾人證、加分規定相關證明、小二寸免冠相片3張等,對提供的證件進行現場確認。
3.資格審查。由殘聯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
4.考試辦法。本次招聘由筆試、面試及加分三項成績按比例換算出總成績。筆試成績及加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待定。筆試內容:殘疾人工作實務和社會工作綜合能力。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根據筆試成績和加分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的,鑒于殘疾人工作的特殊性,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全面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用,工作崗位按就近就便和本人意愿選聘上崗(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5.錄用辦法。統一招聘,統一安排崗位。
6.加分規定。獲得大專及以上學歷者加2分;退伍軍人加2分;從事縣鄉村殘疾人專職委員崗位須年滿1年以上,加5分;受過國家級、省(部)級、市級和縣級表彰獎勵的分別加5分、3分、2分和1分,同時獲得多項獎勵的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復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7.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加分×60%+面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先取加分高者,再取筆試成績高者,若加分和筆試成績相同,可以同時參加體檢,并可同時錄用。
8.公示。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由縣殘聯在民和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
四、聘用期限
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是省級統一組織開發的特定公益性崗位,崗位不受年限限制,可視任職期間的德、能、勤、績、廉表現,協議每年一簽,任期直至退休自行終止。
五、管理、補充及報酬發放辦法
1.管理:聘用的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分別由鄉鎮、社區、殘聯管理,簽訂《就業援助協議》并納入績效考核,由縣殘聯進行業務指導并做好培訓等上崗前的各項工作。
2.補充:錄用后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若出現空缺,按本次考試未招聘人員的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申請,經人社局、殘聯審核,從審核時年齡未超過45周歲身體健康且符合其他招聘條件的人員中提出補充建議人選,報人社部門備案后予以補充使用。
3.報酬:聘用的殘疾人專委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由縣人社局和殘聯視全縣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性崗位人員總體情況調劑調配,工資待遇按《關于開發鄉級組織公益性崗位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11〕176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性崗位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18〕528號)文件落實。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殘疾人聯合會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財政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