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樂清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樂清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樂清市人民法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崗位職責
警務輔助人員主要協助法官從事庭前準備、案件審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以及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執行事務、警務事務和其他綜合類事務。
02招錄人數
10名,性別不限。
03薪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年薪酬待遇(含五險一金)由市財政保障,人均6.9萬元。
04招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專業優先;
3.戶籍不限,30周歲以下(截至招考開始報名之日),碩士研究生放寬至35周歲;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法院招錄的其他條件。
0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06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3日-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樂清市人民法院14樓1408辦公室。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樂清市人民法院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表》 (見附件)后現場報名。請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護工作,并持溫州防疫碼綠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報名須提交的材料及裝訂順序:
(1)《樂清市人民法院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表》 (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5.資格初審:2022年3月7日。樂清市人民法院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6.考生參加考試無需繳納報名費用。
(二)考試及面試
采取考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考試試題和面試試題由樂清市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或自主命題。
1.考試
(1)考試為崗位必備的專業知識考試,由樂清市人民法院組織。滿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知識和綜合能力。考試范圍:《憲法》、《民法典(總則)》、《人民法院組織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及寫作能力等。
(2)考試時間為3月9日,上午9:30—11:30。
(3)領取準考證的時間為3月8日,地點在樂清市人民法院14樓1408辦公室。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服從防疫的相關要求。
(4)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人數未達到1:2的,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
2.資格復審
面試進行前,樂清市人民法院對擬參加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3.面試
有關面試安排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將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將在樂清人才官方網和樂清市人民法院官網上進行公布。
(三)體檢、考察
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
體檢結束后,樂清市人民法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警務輔助人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樂清人才官方網、樂清市人民法院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從進入面試人員中進行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07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應及時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招錄過程中,請勿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3.本次考試成績一年內有效(截至下次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公告發出之日止),一年內若出現警務輔助人員減員情形,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報考人員予以錄用。
4.如有疑問,可咨詢61601408。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舉報電話:6160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