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阿拉善盟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急需緊缺人才引進11人簡章
阿拉善盟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阿盟疾控中心人才隊伍建設,提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能力,解決專業技術人才短缺問題,根據阿拉善盟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盟直衛生系統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批復》(阿人才辦字〔2022〕2號),阿盟疾控中心擬面向社會占編引進預防醫學、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臨床醫學、醫學影像技術、醫學影像學 、醫學實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應用化學等本科學歷和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兒少衛生與婦幼保健學、衛生毒理學;病原生物學、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醫學影像與核醫學;內科學、分析化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等研究生學歷急需緊缺人才11人。
一、引才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和雙向選擇、人崗相適、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二、引才人數及范圍
面向全國,不限戶籍,公開占編引進引進預防醫學、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臨床醫學、醫學影像技術、醫學影像學 、醫學實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應用化學等本科學歷和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兒少衛生與婦幼保健學、衛生毒理學;病原生物學、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醫學影像與核醫學;內科學、分析化學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等研究生學歷急需緊缺人才11人,具體聘用崗位及人數以《阿盟疾控中心人才引進崗位表》為準。
三、引才條件
(一)引進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引才崗位表》。
7.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相關專業高校畢業生;具備與引才崗位相適應的學歷、專業等條件。
8.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取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出生年、月、日起止時間以引才簡章發布時間為準);
9.已畢業并取得畢業證的大學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我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10.2022年7月底前畢業的在讀應屆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可以報考參加人才引進,但必須由在讀學校出具在讀學習和當年畢業證明,如無法按期畢業取得相關畢業證、學位證,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阿拉善盟機關事業單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人員(含試用期);
2.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大學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畢業的在讀應屆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6.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引才程序
(一)報名
1、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網站為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http://115.28.230.52:8029/html/default.html)。
報名時間:2022年3月15日8:30--- 3月17日下午18:00
2.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報名網上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2寸數碼彩照。報名時所用二代身份證或護照等證件要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用證件一致。
(2)應聘人員在注冊報名時使用的個人聯系電話在整個引才階段務必保持暢通,以便各環節必要時的聯系溝通,因電話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引才聘用的,責任自負。
(3)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到最高學歷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學習經歷:要填寫學習期間(高中起始至最高學歷)的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學位(包括二學位及專業)。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4)各崗位應聘人員數未達到引才計劃數的,在報名網站公布取消空缺崗位。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自報名開始至報名結束后1天完成。
2.《引才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3.應聘人員對自己的審核狀態要隨時關注,因未及時查看審核狀態或未及時完善相關信息而影響本人招聘的,責任自負。
4.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已提交報名申請但尚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應聘人員,仍可以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截止后,已提交報名申請但尚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應聘人員,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5.2022年在讀應屆畢業生,須上傳在讀學校出具在讀學習和當年畢業證明。
6、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三)筆試
1.人才引進筆試不設開考比例,報名初審通過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在報名網站另行發布通知。
2.筆試科目為一科,滿分100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素質。考試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規定語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政策加分:根據有關規定,對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筆試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政策加分(2.5分)。
4.筆試閱卷工作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初步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后,報盟衛生健康委引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5.本次公開引才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資格復審
1.筆試成績公布后對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按照每個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數與職位錄用人數之比,下同)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不足3:1的上線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應聘人員所提供材料等有關要求,于資格復審前3日在報名網站上發布公告。復審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結束,逾期不予受理。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信息真實性和準確性,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以及未經用人單位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并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五)面試(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時間、地點在報名網站另行發布通知。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審核通過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滿分值為100分,不指定參考書目,不劃定考試范圍。考生須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規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應聘人員,持身份證原件等有效身份證明,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面試,未按時參加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每位應聘人員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現場宣布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范圍的人選;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引進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面試前公布。同一崗位引才計劃數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筆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也并列,組織加試,加試以專業測試形式進行,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
(六)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總成績×50%+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
2.應聘人員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七)體檢
體檢在引才領導小組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由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公布。體檢工作須在體檢公告公布后一個月內完成。
體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考生,取消引進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并按照該崗位報考者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以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和個人檔案情況,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報考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經引才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若被考察人員在20日內未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以上情況出現崗位缺額的,按應聘人員所報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考察合格人員按照 1:1 的比例確定擬聘人員。
五、公示與引進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信息網、阿盟衛生健康委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進行公示,公示期為 7 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請有關部門批準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下列人員不得聘用:在本次考試報名結束至辦理聘用手續前,因參加其他公務員(參公人員)考錄或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或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因以上情況或自愿放棄等出現崗位缺額,按照應聘人員所報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進行遞補,聘用通知下發后,不再進行遞補。
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工作服務協議(引進人才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五年,含試用期,不含規培期);新引進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內發現有不符合應聘崗位要求,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終止其服務協議。
六、紀律與監督
(一)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引才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紀律。
(二)引才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應聘者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的必須主動回避。
(三)引才領導小組要認真履行領導職責,對引才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本辦法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和糾正,保證引才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對有下列違反本辦法情形的,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引進資格的;
引進人員在引進人才工作過程中作弊的;
引才工作人員弄虛作假,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引進人才工作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引才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違反本辦法的其他情形的。
(五)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視情節予以處理。
(六)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引才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及試用期間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嚴重影響聘用的情形,并查實有據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視情節嚴重給予相應處理,并記錄在案。應聘人員在引才過程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整個引才過程設立監督電話,監督舉報和咨詢電話:
盟紀委監委駐盟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0483-8347709
盟疾控中心紀檢監察室: 0483-2289002
簡章內容及政策咨詢電話: 0483-2289007、2289002、2289001
咨詢及舉報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七、其他事宜
(一)報考人員在引才工作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引進結果的,責任自負。
(二)本簡章由阿拉善盟疾控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