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呂梁文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文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從事鄉(鎮)“就業服務工作站”工作的公告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實省委十二屆三次全體會議關于“推動農民務工就業穩規模、強技能、提質量”的決策部署,持續推進農民務工政策和服務落實,更好地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農業農村廳、山西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關于推動農民務工就業穩規模、強技能、提質量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2]20號)、呂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設立鄉(鎮、街道)“就業服務工作站”并招錄公益性崗位人員的通知》(呂人社函[2022]70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招用部分基層服務類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員類型及數量
本次招用公益性崗位就業困難人員36名(各鄉鎮3名)。
二、招用條件
(一)具有我縣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和就業要求;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吃苦耐勞,愛崗敬業,志愿從事基層服務工作;
(三)對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用人單位分配;
(四)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就業困難人員:
1、“4050”人員(指女性滿40周歲及以上、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的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
2、“零就業”家庭成員(指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家庭成員)。
3、長期失業人員(指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
4、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指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高校畢業生;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高校殘疾人畢業生)。
5、其他就業困難人員(指殘疾人、退役軍人、建檔立卡脫貧人員)。
高校畢業生指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畢業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名:
1、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的;
2、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
3、在企業等其他經濟組織擔任法人或任職人員;
4、從事經營性活動的人員;
5、曾經從事過公益性崗位的人員。
三、招用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8日至10日。
2、報名地點及方式: 文水縣創業就業服務中心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現場對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3、報名提交材料:
(1)《文水縣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附件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創業就業證》、檔案保管證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包括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附件2、附件3)、二寸照片三張;
(2)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提交畢業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證明)、本科生需提交學士學位證、“4050”人員提交《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雙向選擇。用人單位組織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雙向選擇,雙向選擇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三)公示和錄用。對雙向選擇擬錄用人員,在縣人社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縣創業就業服務中心與其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合同期三年。
四、工資待遇
被錄用人員的工資待遇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晉人社廳發〔2019〕59號)規定執行,工資待遇為我縣最低工資標準,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含生育)、工傷、失業等各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部分由被錄用人員繳納)。
五、錄用人員管理
錄用人員由縣創業就業服務中心按照公益性崗位使用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并接受所在鄉(鎮、街道)的日常管理。縣創業就業服務中心為其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依法依規解除勞動合同。
六.監督
為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本次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益性崗位人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崗位名額的,取消其上崗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0358-3022465
文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