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法院招錄司法雇員公告
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審判執行輔助力量,強化審判輔助隊伍建設,優化審判執行團隊人員配置,經上虞法院黨組研究,決定啟動2022年上虞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主要協助法官從事庭前準備、案件審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二、招錄職位及人數
司法雇員3名。
三、招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專業優先;
3.年滿18周歲(大專學歷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即1993年3月26日至2004年3月24日期間出生;本科學歷年齡不得超過32周歲,即1989年3月26日至2004年3月24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得超過 35 周歲,即1986年3月26日至2004年3月24日期間出生);
4.戶籍為紹興地區(以2022年3月24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錄法院需要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實行合同制管理,薪酬待遇具體咨詢上虞法院。
五、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24日—3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初審。
2.報名地點:上虞區人民法院立案服務大廳(司法雇員報名臨時窗口),從法院南大門進。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招錄報名表》(附件一),確保信息真實完整。攜帶報名表及相關附件材料前往報名地點現場報名。報名時考生須做好防疫工作,自覺佩戴口罩,配合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及行程卡,并提前準備好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紙質版,電子證明打印后可用)。
4.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招錄報名表(報名表請務必提前填寫完整,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右上角本人簽名欄手寫簽名);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復印件(戶主頁及本人頁);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5)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電子證明打印后可用)。
(二)領取準考證
暫定4月上旬(具體時間和領取地點根據區防疫工作要求確定后另行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及面試
1.考試內容: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知識考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綜合知識,以法律知識為主;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準確率等,形式為聽打和看打。
專業知識考試滿分100分,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兩項測試各占考試成績的50%。
2.考試時間:暫定4月上旬(具體時間根據區防疫工作要求確定后另行通知),上午9:00-11:00專業知識考試,下午2:00開始專業技能測試,每場30分鐘。
3.防疫要求:認真對照《防疫期間考試要求》(附件二)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并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附件三),于考試當天連同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版,電子證明打印后可用)交考點工作人員。
4.資格復審:面試進行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5.面試時間: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暫定4月底前(具體時間根據區防疫工作要求另行確定),完成對外招錄的面試。
6.總分計算及公示:以考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60%計算總成績并公布,按得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入圍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名單。
7.上虞法院可根據工作需要,經考試考核確定為擬錄用人選之外,按得分高低依次確定遞補人選。一年內若出現司法雇員減員情形,經體檢考察合格,遞補人選可直接予以錄用。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招錄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參照有關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可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五)公示與錄用
根據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上虞法院微信公眾號、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和上虞人才就業服務網等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經公示反映有不符合錄用資格條件或其他重大問題并經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確定錄用人員后,與經區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六、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應及時關注上虞法院微信公眾號,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3.如有疑問,可咨詢上虞法院政治部,聯系電話:82509026、82509200、82509025。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本次公開招錄有關信息在下列網站公布:上虞法院微信公眾號、上虞人才就業服務網(http://www.syjob.com.cn/)。
5.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紹興市上虞區紀委監委派駐區法院紀檢監察組,舉報電話:82509027。
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