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固原市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固原市(原州區)2022年城鎮公益性崗位就業安置公告
為幫助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根據《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寧人社規發〔2020〕4號)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2022年全區就業創業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寧人社函〔2022〕22號)精神,結合固原市(原州區)實際,現公告如下:
一、援助對象
法定勞動年齡內,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并處于失業狀態的人員。
1、城鎮長期失業人員:登記失業連續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失業人員;
2、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院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畢業生;
3、零就業家庭人員:以家庭為單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的家庭成員均進行了失業登記的人員;
4、殘疾人員: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且持有殘疾證明的人員;
5、部隊隨軍家屬:經軍隊師(旅)級單位政治機關批準持有隨軍家屬手續,失業的現役軍人配偶;
6、復員退伍軍人:已退出現役,失業的復員退伍軍人;
7、失地農民:具有寧夏戶籍,家庭承包地全部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川區在0.5畝以下、山區在0.8畝以下的農民;
8、進城務工人員:在我區務工6個月以上且在城鎮辦理了居住證、處于失業狀態的進城務工農民;
9、戒毒康復人員:登記失業6個月以內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的戒毒康復人員;
10、刑滿釋放人員:登記失業6個月以內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的刑滿釋放人員;
11、社區矯正人員:在社區矯正期內登記失業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的社區矯正人員;
12、低保家庭人員: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并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
城鎮長期失業人員、失地農民和進城務工人員必須是“4050”人員,年齡按周年計算,時間截止2022年5月31日。“4050”人員,指女性年齡在40-47周歲(1975年6月1日至1982年5月31日)之間,男性年齡在50-57周歲(1965年6月1日至1972年5月31日)之間。其他類型援助對象女性年齡不超過47周歲(1975年5月31日之前),男性年齡不超過57周歲(1965年5月31日之前)。
已享受過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不得重復享受。
二、崗位范圍
城鎮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社會公共服務崗位、社區公益性服務崗位。社會公共服務崗位, 具體包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協理員、社區治安聯防協管員、勞動力統計調查員以及為城鎮和社區居民提供服務的交通協管、市政管理、環境管理、物業管理、 托管養老等服務的崗位;市政公共設施設備管理養護和景區、 景點、公共場所的保潔、城市綠化維護等崗位。社區公益性崗位, 具體包括縣(區)、街道 (鄉鎮)、社區開辦的非營利性公共衛生服務、 醫療服務、養老服務等機構在街道(鄉鎮)、社區開發的保潔、保養、保安及社會化服務等崗位。
三、崗位期限
城鎮公益性崗位服務期限為3年。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階段(2022年3月21日至4月10日)
通過固原市政府網站、原州區政府網站、原州發布、原州就業創業直播間、宣傳欄等方式進行廣泛宣傳,使符合城鎮公益性崗位援助對象了解自治區購買公益性崗位的相關政策。
(二)報名階段(2022年4月11至4月30日)
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及相關證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報名登記。
(三)審核并擬定招聘人員(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由固原市(區)人社局、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對系統報名者資格根據政策精神進行復審,建立公益性崗位人員安置排序機制,按年齡從大到小進行安置(“4050”人員中女47周歲及以下,男57周歲及以下),對特殊困難群體適當放寬年齡予以照顧,零就業家庭成員實行“動態清零”,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安置比例不超過當年指標的10%,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安置比例不少于10%的原則,確定擬安置對象,并統一公示。
(四)公示(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
對招聘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安置。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根據用人單位、用人計劃和本人戶籍居住地、個人實際安置到市直部門(單位)或者原州區直部門(單位)。
固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