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市生態環境局下屬事業單位補充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瀘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下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補充公告
為做好瀘州市生態環境局下屬事業單位瀘州長江環境科學研究中心、瀘州市江陽生態環境監測和應急服務中心、瀘州市龍馬潭生態環境監測和應急服務中心、瀘州市納溪生態環境監測和應急服務中心、瀘州市瀘縣生態環境監測和應急服務中心和瀘州市敘永生態環境監測和應急服務中心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工作,按照2021年8月27日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發布<瀘州市2021年企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崗位需求目錄>的公告》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就有關事項作補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及人數
瀘州市生態環境局下屬事業單位瀘州長江環境科學研究中心(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擬占編聘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2名;瀘州市江陽生態環境監測和應急服務中心(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擬占編聘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名;瀘州市龍馬潭生態環境監測和應急服務中心(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擬占編聘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名;瀘州市納溪生態環境監測和應急服務中心(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擬占編聘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名;瀘州市瀘縣生態環境監測和應急服務中心(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擬占編聘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名;瀘州市敘永生態環境監測和應急服務中心(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擬占編聘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名,具體詳見《瀘州市2021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崗位需求目錄》(以下簡稱《目錄》,2021年8月27日發布于瀘州人事考試網)。
二、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
符合《目錄》相應崗位條件的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其中,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其他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目錄》中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報考條件。
4.年齡:符合《目錄》確定的年齡條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年齡計算截至2022年3月29日。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讀的非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現役軍人。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引進原則
本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公平、雙向選擇、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四、引進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自《目錄》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9日18:00止。
2.報名方式
(1)通過瀘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lzsrsks.com/)、川南人才網(http://www.rc168.com/)等網站公布的《瀘州市2021年企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崗位需求目錄》中招聘單位相關要求和聯系方式,將報名材料掃描后投遞至指定郵箱328931158@qq.com(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報考單位)。
(2)前期已登陸https://www.wjx.top/vj/mgDdgoX.aspx,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并填寫信息并掃描上傳報名資料者,且符合《目錄》確定條件的視同為已報名。
(3)已參加瀘州市在成都、西安兩地舉辦的現場招聘會和貴陽空中招聘會,現場報名提供資料者,且符合《目錄》確定條件的視同為已報名。
3.報名所需材料要求。
(1)《瀘州市生態環境局下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一份(需親筆簽字確認,前期已投個人簡歷并提交報名所需資料的考生可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填寫)。
(2)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附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
溫馨提示:尚未畢業的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經學校審核并加蓋鮮章的含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信息的證明、就業推薦表等,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或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請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3)報名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
(4)本人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
(5)崗位需求表以及用人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證資料。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根據報考者提交的報名資料,對照引進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逐一電話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初審情況(未收到初審結果通知的報名人員請于2022年3月29日前主動與瀘州市生態環境局聯系,聯系電話:0830-2610653)。
2.現場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攜帶《目錄》報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筆試時間及地點同步電話通知。
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要求:
(1)報名表1份(附件1,A4紙雙面打印,并務必親筆簽名,否則將不予認可所提交的相關報名資料);
(2)本人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2張;
(3)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有關職稱或職(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
溫馨提示: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學校審核并加蓋鮮章的含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信息的證明、就業推薦表、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等;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可按有關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與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手續(模板參看附件2),不能提供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4) 報名人員無法到現場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本人應親筆寫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委托他人進行資格確認,同時受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將由報名后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溫馨提示:現場資格審查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線距離,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適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所有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入場時應當主動出示本人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和防疫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入場。如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其他縣(市、區)、直轄市所在區縣其他街道旅居史或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的縣(市、區)旅居史的人員,需提供本人在現場資格審查開始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方可入場;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離時和解除7天集中或居家隔離檢測時的雙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離時的雙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相關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組織考核
1.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考核。
2.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先筆試后面試。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核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電話通知。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瀘州市生態環境局官網上公布。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與崗位聘用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進入面試,因筆試缺考、報名人數較少等原因產生筆試人數達不到該崗位聘用人數3倍的,該崗位所有人員一并確定進入面試)。
(3)考核總成績
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核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考核成績或考核資格的人員、未參加考核的人員、考核總成績為零分的人員、因崗位報名人數形不成競爭的考核總成績低于80分的人員,不予確定為體檢、政審考察和聘用對象。
溫馨提示:參加考核時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線距離,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適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所有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入場時應當主動出示本人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和防疫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入場。如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其他縣(市、區)、直轄市所在區縣其他街道旅居史或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的縣(市、區)旅居史的人員,需提供本人在現場資格審查開始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方可入場;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離時和解除7天集中或居家隔離檢測時的雙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離時的雙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相關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體檢、政審考察
1.體檢人員的確定:按照招聘名額,由瀘州市生態環境局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
2.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3.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1次。
(五)檔案審查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進行檔案審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體檢、政審考察、檔案審查均合格的人員,由瀘州市生態環境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瀘州人事考試網和瀘州市生態環境局官網上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
擬聘人員為2022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
擬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有關問題說明
應聘者經正式聘用后,在瀘州市生態環境局下屬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五、紀律與監督
(一)紀律監督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核資格和成績。在考核、體檢、考察、檔案審查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蒙哄過關的,招聘單位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已簽約的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參與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規定,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不準弄虛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組織活動。對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招聘工作有關規定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三)本公告由瀘州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830-2610653(瀘州市生態環境局)
監督舉報電話:0830-3196081 (派駐紀檢監察組)
瀘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瀘州市生態環境局下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