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陽羅山縣直事業單位選聘500人公告
羅山縣2022年選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公告
為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有效破解基層人才短缺難題,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縣直事業單位差額補助、經費自理和全供超編人員(教育、衛生系統除外)中選派優秀人才到各鄉鎮(街道)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以崗位需求為目標的原則。
二、選聘計劃
此次計劃選聘縣直單位人員到鄉鎮全供事業單位工作崗位共500個,原則上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選聘人員到崗后由所在鄉鎮(街道)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定崗(各鄉鎮、街道擬選聘崗位數量詳見附件1)。
三、選聘資格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
羅山縣縣直事業單位差額補助、經費自理、全供超編人員(教育、衛生系統除外)。
(二)選聘資格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無不良行為記錄;
3、愛崗敬業,樂于奉獻,扎根基層;
4、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低于5年(年齡計算截止時間:2022年4月1日);
6、擬聘用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調查的人員;
3、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選聘程序和方法
按發布選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選擇工作鄉鎮(街道)、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選聘信息
通過羅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選聘公告。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3月21日—3月23日。
報名要求:(1)報名人員需填寫《羅山縣選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填報志愿(選擇1個有意向的鄉鎮或街道)。(2)報名采取“線上”+“線下”的方式進行。其中:在縣內的報名人員到本單位人事部門履行報名手續;在縣外的報名人員一般通過微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將相關報名材料掃描件先報送本單位人事部門,原件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再安排報送(具體要求另行通知),按照防控要求盡量減少人員流動。(3)各單位人事部門待報名結束后,即組織人員匯總和審查,并于2022年3月25日前將報名資料報送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三)資格審查
1、單位初審。各單位黨組織對本單位報名人員進行初步資格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或不具備報名資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集中聯審。報名結束后,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將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在執法執紀部門聯合審查的基礎上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集中審查。
3、貫穿全程。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不具備報名資格或有弄虛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選聘資格。
(四)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根據《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要求:面試人數多需要分設考場的,應采取二次平均法對有關原始成績進行平衡。面試后先當場公布面試原始成績,待進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縣外的報考人員需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未接到考試通知時,一般不得提前返羅;接到考試通知后,嚴格按照要求提前報備行程,落實核酸檢測等各項疫情防控規定)。
(五)選擇工作鄉鎮(街道)
采取填報志愿定崗、依據成績自行選崗和組織分配相結合的方式,按如下順序進行:
1、根據填報志愿定崗。按照擬聘用人員填報志愿情況,對擬聘用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確定所工作的鄉鎮(街道);
2、依據成績自行選崗。按照本人志愿錄取完成后,剩余擬聘用人員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由本人自主選擇鄉鎮(街道),在排名、選擇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根據需要進行分配。選聘人員進入選崗環節后,不參加選崗的,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試成績和基層需要統一分配,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安排的,取消當次參聘資格,退回原單位,以后不得再參加選聘工作。
在排名時遇到名次并列情況的,選擇優先順序如下:(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2次及以上優秀等次的優先選;(2)并列人員為退役軍人和非退役軍人的,退役軍人優先選擇;(3)并列人員同為退役軍人的,按立功受獎等級高、立功受獎次數多、軍齡長的順序選擇;(4)并列人員同為非退役軍人的,學歷高者優先選擇;學歷層次相同的,年齡長者優先選擇。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如無異議,縣選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由縣人社局發出聘用通知。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15日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擬選聘工作人員的管理辦法及待遇
(一)平時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由各鄉鎮(街道)組織實施。已選聘到鄉鎮(街道)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辦理入編手續,考核不合格人員退回原單位。選聘人員在所服務的鄉鎮(街道)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
(二)選聘人員專業技術等級職稱和工勤等級的聘用嚴格按照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及流程辦理,對考核優秀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其它有關事項辦理均按現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為統籌做好本次選聘工作,縣委縣政府成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選聘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整個選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操作,認真做好選聘程序中各個環節的工作。選聘工作堅持公示制,陽光操作,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選聘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如在選聘過程中出現違法違紀行為,都要嚴肅追究責任,從嚴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增強選聘工作的透明度,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376-2178890),受理處理相關問題。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羅山縣選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由羅山縣選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76-2202126
附件2:羅山縣選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3:羅山縣選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志愿填報表.docx
羅山縣選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
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