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百色田林縣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田林縣人民法院合同制聘用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田林縣人民法院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員,書記員3名,文書寫作1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責、資格條件
(一)書記員3名
主要職責: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有司法工作經驗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3.年齡為18-30 周歲(1992 年4 月1 日至2004 年4 月1 日期間出生,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4.熟悉計算機操作,熟練掌握速記、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文書寫作1名
主要職責:負責信息宣傳、調研及各種材料的編寫、整理;協助單位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文秘類專業、有文秘工作經驗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3.年齡為18-30 周歲(1992 年4 月1 日至2004 年4 月1 日期間出生,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3.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4.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6.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其他不宜從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回避規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24至2022年4月6日。
2.報名材料:報名表(要有相片)、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提供論文或學術研究發表的作品、獲獎證明等。
3.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報名材料電子版打包發至田林縣人民法院政治部郵箱:tlfyzg7215561@163.com,筆試時須提供原件核對。
(二)資格審查及考試
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筆試【其中:書記員崗位進行計算機打字測試(每分鐘60字以上,準確率60%以上為合格)】和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 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據筆試、技能測試、面試、考察等情況,提出擬聘人選并進行公示。
2.聘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間如不適合崗位工作者解除勞務合同。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優秀的,可續簽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無法及時處理的,取消聘用。
三、工資待遇
月工資為2300元(不含差旅費補助)。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所填報的信息及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隱瞞不良記錄的,本院有權隨時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因招聘工作需要,本院要求應聘人員提供其他輔助佐證材料的,應聘者應予配合。
(二)應聘人員應保持手機通訊暢通,如無法聯系或未按時參加考試、考察、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田林縣人民法院(田林縣樂里鎮寧里路1號)。
聯系部門:政治部。
聯系電話:0776—7215561。
田林縣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