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鞍山國家高新區選聘華育教育集團玉龍灣學校校長公告
關于鞍山國家高新區公開選聘華育教育集團玉龍灣學校校長的公告
鞍山高新區華育教育集團玉龍灣學校創辦于2016年9月,毗鄰5A級旅游勝地千山風景區,是隸屬于高新區華育教育集團的九年一貫制公辦學校,學校教學設施完善,共有中學樓、綜合樓、小學樓、實驗樓、體育館五棟建筑,總建筑面積2.2萬平方米,占地面積5.4萬平方米。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聘校長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
鞍山高新區華育教育集團玉龍灣學校校長1名。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重視政治理論學習,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職業素養和實踐經驗,熟悉中小學教育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堅持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質量觀和人才觀,了解和掌握中小學生健康成長規律,業界聲譽好。
3.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自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創新精神,善于規劃學校發展、營造育人文化、領導課程教學、引領教師成長、優化內部管理、調適外部環境。
4.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樂于奉獻,淡泊名利,甘為人梯,富有教育情懷,能夠全身心投入工作,實績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恪守職業道德,立德樹人,為人師表,尊師重教,關愛學生,嚴于律己,廉潔從業。
(二)崗位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2.鞍山市公立中學現任正職校長滿3年或現任副校長滿5年;鞍山市公立小學現任正職校長滿3年或現任副校長滿5年,且具有中學工作經歷。以上任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22年3月25日。
3.具有初級中學(含)以上教師資格和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4.具有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培訓經歷并取得合格證書。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45周歲以下(1977年3月25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曾獲得國家、省、市骨干校長、名校長、領航校長、優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師榮譽者,可將年齡放寬至50周歲以下(1972年3月25日后出生)。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與選聘
1.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期或受黨紀、行政處分影響期內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符合任用條件的。
6.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發布公告之日。
三、公開選聘報名安排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止(雙休日不休息)。
(二)報名地點
高新區教育辦(鞍山高新區科技路7號,高新區管委會402房間)。聯系垂詢電話:0412—5216603。
(三)報名辦法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需填寫《鞍山高新區華育教育集團玉龍灣學校校長公開選聘報名登記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近3年考核表、獲獎證書、擔任學校正副職校長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送交高新區教育辦(鞍山高新區科技路7號,高新區管委會402房間)。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考人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與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演講答辯前資格審查、考察和辦理錄用手續時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演講答辯資格或取消錄用。
注意事項:報考人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可于公示前提供。
四、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高新區教育工委、教育辦、組織辦、人社辦對報考人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人員并電話通知本人,對符合條件和資格的報考人予以公告。經資格審查,按照符合報名條件人員與選聘崗位1:2比例進入演講答辯。如符合報名條件人員未達到選聘崗位1:2比例,按照實際報名人數進入演講答辯,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公開選聘全過程。
五、演講答辯
演講答辯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順序根據抽簽方式確定。滿分100分,演講答辯時間為15分鐘(演講時間10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演講內容主要包括:一是闡述自己對校長崗位的認識、自身優勢與不足;二是陳述自己擬上崗后的工作思路、設想及措施。報考人就考官提出的有關問題進行答辯。演講答辯后,評委現場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評委分數求出平均分即為該競聘人員演講答辯得分,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根據演講答辯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六、組織考察
選派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考察,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全面、客觀、準確了解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對經組織考察的人選,提交高新區教育工委研究確定擬任用人選。
七、任前公示
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如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或問題線索,可采取寫信、打電話、網上舉報或來訪等方式,向高新區組織辦舉報。為便于調查核實,舉報人在反映問題時,要提供具體舉報事實或線索,并留下姓名、地址、電話號碼。來信請寄:高新區管委會組織辦,郵編:114000。舉報電話:0412—5226928。短信舉報手機號碼:13998066477。來訪舉報接待室設在高新區組織辦。組織辦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弄清事實真相,調查屬實并影響任職的,取消擬任職人選的任用資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滿后,如無發現擬任人選存在影響任用的問題,辦理試任職手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職,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高新區教育辦、組織辦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鞍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組織辦
鞍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教育辦
2022年3月25日
附件:鞍山高新區華育集團玉龍灣學校校長公開選聘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