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麗水學院勞務派遣用工招聘公告(二)
2022年麗水學院勞務派遣用工招聘公告(二)
依據科技部等六部門《關于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科發資〔2020〕132號)和《關于高等學校做好2021年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廳函〔2021〕13號)文件精神,麗水學院擬采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科研助理1名,現將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科研助理崗位
二、基本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本科生及以上(需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具有良好的專業背景、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服從工作安排;
3.具有科研助理崗位所需的素質和專業技能、滿足相應科研助理崗位所需的崗位條件,自愿應聘科研助理崗并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科研助理崗位相關規定。具體任職條件和崗位職責詳見《麗水學院科研助理崗位招聘計劃》(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招聘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28日至4月6日;若報名期限內未有人報名,崗位可長期招聘,直至招到為止。
2.報名方式及聯系方式:有意應聘者,可在報名時間范圍內,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名。請將個人應聘材料發相應崗位的招聘聯系人郵箱或咨詢招聘聯系人(詳見附件1)。
3.報名者須提交的應聘材料:《麗水學院勞務派遣用工報名表》(附件2)、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和證明等材料。報名請將上述材料的電子版發送到各崗位聯系人郵箱,并在面試時提供原件核實。
(二)選聘
科研助理崗位的選聘遵循“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選聘時相關二級單位和科研項目組(團隊、個人)應加強對應聘人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的把關。在批準的崗位指標內,由二級單位會同科研項目組(團隊、個人)組織對應聘者進行面試考核,候選人經二級單位審核通過后,報學校審批后確定選聘人選。
四、聘用形式
科研助理崗位屬臨時用工崗位,應聘成功人員作出相應事項已知承諾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駐到我校相應科研助理崗位工作。
五、待遇
詳見《麗水學院科研助理崗位招聘計劃》(附件1)
六、其他情況說明
1.對聘用人員實行雙重管理制,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人事管理,具體科研項目組負責日常管理與考核。
2.勞務派遣人員違法違紀的由勞務派遣公司隨時召回解除派遣。
3.其他未盡事宜,由人事處、科研與地方合作處和勞務派遣公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