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編外人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責任心強;
(二)本人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沒有黨政紀處理記錄;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29日后出生);
(四)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五)熟悉計算機辦公軟件操作,并具備一定溝通應變能力。
二、崗位職責
負責文明創建工作,并通過數智化手段督辦問題整改,需要經常赴一線開展督查,加班較多,較為適合男性。
三、報名辦法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4月5日24時截止。
2. 報名方式:應聘者須如實填寫附件《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應聘人員登記表》,并在截止日期前發送至郵箱:ohwmb@163.com(郵件主題請標明“公開招聘+姓名+手機號碼”)。
四、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側重于考察應試者的崗位匹配性、個人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放棄或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到崗等情況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公示聘用
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對象在中國甌海網(www.ouhai.gov.cn)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由勞務派遣公司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
七、其他事項
1.薪酬待遇按照溫州市甌海區編外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2.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公示結束30天內未與原單位辦理完畢解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本次公告發布一年內,聘用單位出現編外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補員。
4.公告未盡事宜,由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7—89500507。
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
2022年3月29日
附件:溫州市甌海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應聘人員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