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軍民融合發展中心招聘員額制工作人員公告
深圳市軍民融合發展中心公開招聘員額制工作人員公告
深圳市軍民融合發展中心擬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員額制工作人員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招聘信息安全管理員1名,詳見附件1《職位表》
二、招聘基本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職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有關要求
1.招聘范圍:符合條件的社會人員。
2.招聘學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
3.招聘專業:應聘人員所學專業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取得的學位要與所學專業相對應。
4.工作經歷:具有信息化系統管理經驗、機關事業單位公文寫作工作經驗優先。
5.招聘年齡: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考方式及時間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報考人員登錄“深圳市人才流動中心考試系統”(以下簡稱“報考系統”,https://www.szkscp.com.cn)用本人身份證號碼進行注冊,注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
2.報名時間:2022年4月1日9:00至4月12日18:00。
系統報名咨詢電話:0755-89450163/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登錄報考系統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二)報名須提交資料
(1)《報名表》(承諾人處須手寫簽名,表內要貼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身份證正反面;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學歷驗證證明(學歷驗證證明需登錄“學信網”下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無犯罪記錄承諾書(承諾人處須手寫簽名)(附件3);
(6)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報名資料原件拍照上傳到系統,格式為jpg(圖片大小不超過500kb)。
(三)其他
1.報考人員對照自身條件自行判斷與招錄崗位要求是否相符。個人條件與招錄崗位要求不符,后續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通訊地址必須真實準確,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訊暢通導致無法及時聯系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后果。
3.報名期間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對不符合崗位條件或附件不全的初審結果為不通過。考生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初審結果,初審不通過的考生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補交、修改資料重新報名,逾期視為初審不通過,初審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后續考試流程。
4.報名結束后,初審通過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由市軍民融合發展中心視情況決定是否取消招聘計劃。
四、筆試和面試
筆試和面試由深圳市軍民融合發展中心委托具有人事考試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深圳市人才流動中心有限公司具體負責出題、考務組織、攝影攝像等工作。
(一)時間和地點
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二)筆試和面試的方式和內容
筆試為綜合素質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公文寫作、公共基礎測試等方面的能力水平。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是測試應聘人員適崗能力和綜合能力。
(三)測評試題、評分方式和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發放,筆試成績將在面試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與考試總成績一同發布。筆試和面試分值均采用百分制,設置60分合格線。面試評分采用“有效平均法”即去掉1個最高分、1個最低分后剩余分數的平均分,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測評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測評成績和入圍情況,面試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報考系統(https://www.szkscp.com.cn)上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和遞補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和面試通知書》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到指定醫院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亦須遵從。
(二)資格復審及考察
1.對象: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市軍民融合發展中心在30天內完成資格復審和考察。
2.主要內容
(1)資格復審:根據本公告及《職位表》,按照報名崗位,對報名者的報名資格進行復核確認。
(2)考察:全面考察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門或事業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辦務會審定后,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報考系統(https://www.szkscp.com.cn)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遞補
因擬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間因投訴被取消聘用資格、自愿放棄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額,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六、聘用和待遇
(一)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在公示結束后報主管部門備案。擬聘人員經公示,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應聘人員原因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未辦理聘用備案,取消聘用資格;確有正當理由,經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
(二)崗位設置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若試用期合格,則繼續聘用;若試用期不合格,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資待遇參照深圳市雇員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執行。
七、其他事項
(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參加考試前,應按要求提供本人考前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粵康碼”綠碼及14天個人軌跡查詢結果證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如防控要求有變化,將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
(二)本方案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四)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及本公告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本方案由市軍民融合發展中心負責解釋。
深圳市軍民融合發展中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