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寧波市鎮海區衛生健康系統招聘事業人員142人公告
2022年寧波市鎮海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衛生健康系統人員隊伍結構,落實醫療集團用人自主權,推動衛生健康事業持續向好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名額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名額
招聘指標共142名。具體招聘崗位、指標、專業及相關資格條件詳見《2022年寧波市鎮海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人員需求計劃表》(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戶籍要求為浙江、寧波的,含浙江省、寧波市生源全日制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戶籍以2022年4月1日所在地為準。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和相應的專業要求,具有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高于崗位要求學歷、職稱條件的可以報考。
5.2022屆應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畢業的可等同于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社會人員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工作經歷時間截止至2022年4月1日,其中實習、掛職、援助、進修不計算工作經歷時間。
6.年齡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護理”崗位年齡30周歲以下(1992年4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崗位為醫生的,具有與招聘崗位專業相關的中級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稱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職稱年齡可適當放寬。
7.目前在鎮海區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事業編制人員不在此次招聘范圍,鎮海區域民營醫療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須經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現役軍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的專升本、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在相應人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按有關規定不能報考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統一按崗位招聘。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2年4月15日9時— 4月20日16時。
報名網址: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
報考人員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選擇進入“2022年寧波市鎮海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人員”,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根據崗位要求,仔細閱讀有關內容,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不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在此期間不做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工作人員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為準。
2.資格初審
時間:2022年4月21日9時—4月27日16時。
區衛生健康局組織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2年 4月28日9時—4月29日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考試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4.繳費確認
時間:2022年5月5日9時—5月6日16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浙價費〔2018〕21號),考生需確認是否完成繳費。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注: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各崗位繳費人數低于招聘崗位指標數3倍的(緊缺崗位為2倍,崗位詳見附件1),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招聘指標取消的,已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標之日(含)起2天內向區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提出書面改報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改報申請的視作放棄改報,放棄改報的退還筆試考務費。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2年5月18日9時—5月21日9時30分。
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2022年寧波市鎮海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人員”,登錄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因疫情防控需要,特殊考生須在5月19日17時前主動與區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聯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具體詳見下文中“防疫相關事項”的第4條。
(二)筆試
1.筆試時間暫定為2022年5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件原件參加筆試,缺一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證明上須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公安機關的印章),上述證件需在有效期內。
2.筆試考一門。分專業進行筆試,主要內容為各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將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三)資格復審
1.筆試后,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數)劃定,但不得低于5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對合格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招聘指標2個及以下的崗位按1:3比例,招聘指標2個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成績公布當日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前由區衛生健康局組織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將與筆試成績同時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予以公布。
3.資格復審所需提供證件(證明)資料詳見附件2。凡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入圍資格復審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
4.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面試通知書》。因資格復審對象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合格并領取《面試通知書》后又于2天內提交書面放棄面試材料三類情況產生面試指標空缺的,在相應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區衛生健康局對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之后,再產生的面試指標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四)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處理問題、口頭表達等能力。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五)體檢
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滿分為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相同,則另加考筆試。
按招聘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統一安排,費用自理。體檢參照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行。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體檢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六)考察
考察參照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辦法執行。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要求客觀公正,并形成書面材料。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區衛生健康局遞交由本人簽名的書面放棄聲明。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和放棄考察者淘汰。
(七)遞補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指標,是否按順序遞補由招聘單位研究后提出申請,報區衛生健康局及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在區衛生健康局報區人力社保局核準(擬錄用公示發布)之后,不再遞補。
四、錄用辦法
1.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辦理事業人員錄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
2.在辦理錄用或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需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房改政策等情況,不愿清理的取消錄用資格。
3.報考人員接到報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人員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取得相應執業(從業)資格的,由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4.醫療集團統招崗位由醫療集團實行統籌分配。
五、注意事項及相關說明
1.報名序號是應聘人員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2.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本次招聘考試不提供參考用書,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相關的輔導培訓班。
5.本次招聘有關信息將及時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h.gov.cn/)公布,請隨時關注。
六、防疫相關事項(請務必逐字仔細閱讀)
當前全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嚴峻,本次公開招聘所有工作環節都需按寧波市和鎮海區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并結合招聘工作實際情況,對防控措施適時進行調整。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鎮海做好準備。
1.考前28天內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須在入場時提供本人實際參加的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寧波大市范圍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報告原件或電子報告)。
2.考試當天,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紙質準考證,出示浙江“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綠色行程卡”等,經現場查驗符合要求、測量體溫正常后入場參加考試。提交《考生健康申報表》(附件3)。
3.參加筆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驗環節外,在考點期間全程佩戴口罩。
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須主動報告相關情況,提前準備相關證明,服從相關安排,否則不能入場參加考試:
(1)浙江“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應于考試前一天完成浙江“健康碼”綠碼轉碼工作后方可參加考試,逾期未轉為綠碼的不得參加考試。
(2)“通信大數據綠色行程卡”帶*號的考生,須同時提供當地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及考前48小時內寧波大市范圍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提供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截至考試當天,考生一個月以前被認定為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的,應主動報告,除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證明。
(4)考生在考前有發熱(腋下37.3°C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癥狀的,應及時就醫,必要時出示就醫憑證,經現場防疫人員評估同意后方可參加考試。
(5)考試當天或考試過程中,考生出現發熱(腋下37.3°C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癥狀的,應主動向考點考場考務工作人員報告,經考點防疫人員評估后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可轉移至隔離考場考試,考試結束后應配合送醫就診;對評估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應及時送醫就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1)考前28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
(2)考前21天內,來自或途徑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鄉鎮(街道)、當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閉管理地區或被確認為同時空伴隨人員的;考前14天內來自或途徑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需持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方能離開地區、全域核酸檢測地區及有涉疫風險的交通樞紐的其他考生。
(3)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
(4)近1個月內被認定為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確診病例康復者。
(5)考試當天,浙江“健康碼”顯示為紅黃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為非綠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碼”臨時由綠碼變為紅黃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臨時由綠卡變為非綠卡的)。
(6)考前28天內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無法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7)“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帶*號的考生無法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8)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碼”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檢測、不服從防疫管理以及經現場防疫人員判斷須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排查等情形的。
(9)隨著疫情的發展變化,如有最新防疫舉措以屆時疫情防控要求為準。
七、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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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海區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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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6556555 |
監督電話:0574-89287143
本簡章由鎮海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寧波市鎮海區衛生健康局
寧波市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