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遠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招聘政府專項工作聘員12人公告
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關于公開招聘政府專項工作聘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現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項工作聘員12人(該類人員非事業編制人員,不列入用人單位編制序列,不擔任行政職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3.清遠市戶籍且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4.各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2022年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政府專項工作聘員崗位表》(附件1)。
5.年齡、工作經驗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截止日期。
二、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2年4月2日-4月17日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位報考人員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
1.報名地點:清遠市清新區浸潭人民政府1號樓304黨建工作辦公室(浸潭鎮府前路)。
2.報名時間:2022年4月2日-4月17日8:30—12:00;14:30—17:30。
3.需提交材料:
(1)《2022年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政府專項工作聘員聘員報名表》(雙面打印);
(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片3張(彩色電子版發送郵箱:jtzb001@163.com);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可取回);
(5)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可取回);
(6)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后可取回)。
(三)咨詢電話
0763-5630027黨建工作辦公室
(四)資格審查
由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確認。資格審核結束后,將在清新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審核合格人員名單。黨建工作辦公室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通知合格考生,并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準考證》給考生,考生務必確保所填郵箱信息真實有效。
三、不得報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二)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三)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四)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四、考試
(一)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向社會公布招聘崗位及所需資格條件,由報考者自愿報考,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聘用。
(二)應聘專職消防隊員需具備一定身體素質條件,且符合《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及標準》要求。
(三)本次招聘專職消防員崗位采取體能測試和面試的方式,其他崗位根據報名情況采取面試加筆試或者直接面試的方式,主要考核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政治思想等,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試成績: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不能進入遞補,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成績相同的,由本鎮政府組織考察確定名次。應聘專職消防隊員崗位,同等條件下,退役軍人優先錄用。考試成績將在浸潭鎮政府大院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需在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本人負責,體檢項目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報考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當天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須于接到電話通知后按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安排(2個工作日內)進行,逾期視作放棄。出現報考者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情況,將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進行考察。若出現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職位空缺則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后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可對其考察。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清新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ingxin.gov.cn/)及浸潭鎮政府大院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天。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請直接向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反映。
八、薪酬待遇和聘用
(一)薪酬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參照《清遠市清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專項工作聘員管理暫行規定》(清新府辦函〔2021〕52號)有關事項的通知及有關規定執行。
1.鄉鎮專職消防員:大專及以下學歷6萬元/年,本科及本科以上6.6萬元/年(含個人和單位應繳醫社保、公積金)。
2.其他政府專項工作聘員:行政輔助崗位分四檔:第一、二、三、四檔依次為獲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本科學歷、大專及以下學歷的人員,月工資依次為5900元、4200元、3000元、2600元(含個人應繳醫社保、公積金)。
(二)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六個月。聘用人員需在本單位服務滿三年。
九、防疫要求
(一)考前準備
1.考生需自備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2.考生須按要求提前準備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本省考生考試前嚴格執行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2)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時間,按照廣東省疫情防控政策落實健康管理、核酸檢測。
(3)因防疫檢測要求,考生務必至少在開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驗證入場。逾期到場,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4)在考點入場時,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核酸測試證明(考前48小時內),相關證明,并出示“粵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備查(附件3)。
(二)考試期間義務
1.所有考生在考點考場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進行身份核驗時需摘除口罩。
2.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后從規定通道進入考點,進考點后在規定區域活動,考后及時離開。
3.考試期間考生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不適癥狀或經檢測發現有異常情況的,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試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由衛生防疫人員研判后作出相應處理。
(三)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入場考試
1.“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2.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
3.未按照廣東省疫情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下同)其他地區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四)有關要求
1.考生應認真閱讀并簽署《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生承諾書》(附件4)。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2.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將及時發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十、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環節情況如面試的時間地點、擬聘用人員、體檢安排等將及時在上述網站公布,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遞補人選時才會用電話通知)。報考人員須在該網上查閱或與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聯系,以便及時了解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報考人員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面試、體檢、聘用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報考人員如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辦理好相關手續的,視同放棄聘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參加面試、體檢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的身份證入場。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在招聘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者,2年內不接受其參加我鎮的公開招聘。
(四)報考人員如需通過現場報名的原則上由本人現場報名。如本人確實無法到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委托他人代報的,被委托人必須帶上委托人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上書寫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前來報名。
(五)本次招聘由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及相關招聘信息解釋工作。
附件1:2022年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政府專項聘員員崗位表.xls
附件2:2022年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政府專項工作聘員報名表.doc
中共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委員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