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內蒙古興安盟扎賚特旗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20人公告
扎賚特旗2022年度“綠色通道”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為加強我旗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經扎賚特旗委、政府研究決定,通過“綠色通道”為部分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才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堅持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
二、引進人才計劃
本次人才引進崗位共13個,總需求20人,具體引進計劃詳見《扎賚特旗2022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表》)。
三、引進人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學歷條件
具有國家承認且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或“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三)戶籍條件
引進人員具有興安盟戶籍或高考時為興安盟戶籍。
(四)年齡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和“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本科生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6年4月15日(不含)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81年4月15日(不含)以后出生,出生時間以有效身份證為準。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盟內在編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
4.公務員錄用考試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違紀違法記錄人員;
5.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和正在被立案調查人員;
6.有關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
7.引進后即構成回避關系人員。
四、引進人才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網(http://www.zltq.gov.cn/)面向社會發布公告,今后有關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相關信息均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網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本人現場方式進行,報名時應聘人員要服從扎賚特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最新要求。如因疫情等極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請與負責現場報名的相關部門電話聯系,采取“一事一議”辦法解決,咨詢電話:0482-6718087。
2.報名時間:2022年4月18日至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候。
3.報名地點:設在扎賚特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窗口,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4.報名與資格初審工作同時進行,由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人才引進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應聘人員應具備《計劃表》所要求的相關條件,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對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5.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攜帶材料:
(1)自行下載并填寫電子版《扎賚特旗2022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完成后打印一式二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藍底彩色免冠照片4張;
(2)居民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國外大學取得同等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發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從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成果證書、專利證書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5)盟外在職在編的應聘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原件(單位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6.資格初審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本人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上簽字承諾,保證遞交的相關材料與人事(學籍)檔案內容相一致,復印件與原件相一致,真實可信;
(2)應聘人員在參加資格初審前,需將應聘所需材料編制目錄,并將所需材料復印件裝訂成冊,在資格初審時遞交工作人員,作為后續書面審查的依據;
(3)應聘人員未按要求編制目錄、裝訂成冊,造成材料丟失或遞交材料不齊全、不完整,影響書面審查結果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4)凡因《報名登記表》(附件2)所填寫的各項內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實、不準確而影響報名、資格審查、評估和聘用的,責任自負;提交各項材料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時間,報名截止后提交材料均無效;
(5)應聘人員報名必須符合本公告規定的相關條款和《計劃表》規定的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引進人才具體條件;每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6)應聘人員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具有興安盟戶籍或高考時為興安盟戶籍,高考時為興安盟戶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通過書面審查方式進行,由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建書面審查組,根據引才條件和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逐項內容進行審查。
2.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名單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網(http://www.zltq.gov.cn/)上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發放《評估通知單》。
(四)評估
1.由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共同負責制定評估方案、組建專家組進行評估。評估方式、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網(http://www.zltq.gov.cn/)另行公布。引進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參加現場評估的視為自動棄權。引進人才計劃內末位評估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的,由評估組啟用備用命題,當場組織總成績并列人員進行再次評估后,確定名次。
2.評估公示后,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向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遞交人事(學籍)檔案。
(五)體檢
1.體檢工作在指定醫院進行,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實施。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1號)及修訂標準執行。
2.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所空崗位在該職位參加評估人員范圍內按照評估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程序進行遞補。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引進人才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引進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經歷、遵紀守法、個人征信、廉潔自律以及是否有回避關系等方面的情況。
2.興安盟外擬引進人員提供現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材料,興安盟內擬引進人員統一由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當地公安機關函詢。
3.考察結果確定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崗位在該職位參加評估人員范圍內按照評估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程序進行遞補。
4.考察工作結束后,各考察部門要將考察征求意見表和書面考察材料,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報扎賚特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七)公示和聘用
1.擬引進人員信息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網(http://www.zltq.gov.cn/)和用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相關部門辦理聘用、列編注冊手續;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引進,所空崗位在該職位參加評估人員范圍內按照評估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程序進行遞補;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問題查清楚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3.按照有關規定,引進人才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4.所有擬引進人才應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時間報到上崗,否則取消其引進資格。
5.最低服務期5年(含試用期1年),服務期限內可以在本旗內調動工作崗位,但不能調出旗外。
五、紀律和監督
(一)人才引進工作在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具體實施、政策解釋、業務指導、推動落實等工作。引進人才工作期間,扎賚特旗紀委監委負責監督,引進人才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給予相應處理。
(二)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引進人才工作全過程,在引進人才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如發現應聘者與引進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正常引進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工作人員在引進人才工作過程中出現問題的,要嚴肅查處。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引進人才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引進人才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會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調整,屆時將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網(http://www.zltq.gov.cn/)發布相關公告,請及時關注。
(三)應聘人員在引進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聯絡而影響資格審查、評估、體檢、考察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四)本公告由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決定。
中共扎賚特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6日
附件1:扎賚特旗2022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計劃表.xls
附件2:扎賚特旗2022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