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內江隆昌市黃家鎮山洪災害監測隊伍招聘公告
隆昌市黃家鎮山洪災害監測隊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印發《四川省山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川防辦汛發〔2016〕44號)、《四川省水利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山洪災害危險區責任人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黃家鎮擬招聘山洪災害危險區監測預警員(基層責任人),負責黃家鎮何星村山洪災害危險區監測預警轉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監測員(基層責任人)至少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二)在當地生活或工作,熟悉當地地形地貌和山洪災害特點;
(三)年滿18周歲,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安崗敬業、心理素質好,有一定的文化知識和應對能力、組織能力。
(四)優先考慮符合上述條件的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同等條件下,重點選聘山洪災害危險區威脅村(居)民、復退軍人、水利相關專業畢業生、從事過山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人員。
二、監測員(基層責任人)應當做到“四會五知”
“四會”是指:會根據監測對象確定監測位置及主要內容,實施監測;會使用相關監測設備進行測量,熟悉監測對象的簡易監測方法;會記錄監測數據,并做出初步分析判斷;會采取措施進行臨災時的應急處置。
“五知”是指:知道山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知道監測對象災害規模及危險區范圍、影響戶數與人數,主要監測內容及災害前兆;知道預警信號、轉移路線和具體安置地點;知道災害點發生變化時如何上報;知道各監測階段的時間與次數。
三、監測員應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學習掌握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的基本知識,熟知所負責監測山洪災害危險區的位置、類型、規模、危險區范圍、威脅對象、發展趨勢、監測內容、監測方法、預警方式、安全撤離路線、臨時避難場所等基本情況。
(二)按要求開展山洪災害危險區的日常監測和山洪災害隱患巡查排查,及時向鎮(街道)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報告監測、巡查和記錄情況,不得出現漏報、瞞報等情況;嚴格按照《山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規程》進行監測,遇有強降雨時,應加密觀測次數,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及時掌握危險區的變化發展情況;遇山洪災害危險險情加劇時,及時報告鄉鎮人民政府,并組織村民做好自救互救,危急情況下可立即按照應急預案組織群眾轉移避災,協助當地政府、村組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同時迅速上報災情和險情。
(三)收到山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短信后應當提高警覺,按照預警等級開展巡查監測工作,當強降雨來臨前或出現險情時,做好發出預警信號和情況報告、主動撤離的準備,并協助當地政府、村組組織受威脅群眾轉移避險。
(四)嚴格遵守值守制度,按時如實完整填寫監測巡查記錄,特別是在每年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要對所負責的山洪災害危險區進行重點監測。汛期應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做好信息上傳下達,汛期離開負責范圍,要及時向村組、鄉鎮報告,履行手續,并交接好相關工作。
(五)妥善保管好配發的器具物品,協助維護好山洪災害危險區警示牌、標識牌和監測預警設施設備等,若出現丟失或損壞的情況,及時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報告。
(六)參加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舉行的山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做好其他相關山洪災害防治工作。向受山洪災害威脅的每位村民發放、講解山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協助發放山洪災害防治有關宣傳資料,積極主動宣傳山洪災害防災減災常識;及時勸阻和報告在山洪災害危險區從事容易誘發山洪災害的活動,協助開展防災應急演練工作。
(七)對山洪災害危險區已安裝的監測預警設備進行管護,及時清理監測預警設備設施周邊的雜草、樹木等,確保其正常發揮功效。
(八)依照規定履行山洪災害監測的其它工作職責。
四、考核及補助標準
(一)根據《四川省山洪災害危險區責任人管理辦法》等要求對監測預警員(基層責任人)進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由鄉政府會同市水利局、鄉村振興局和財政局共同進行,充分征求基層責任人所在地村組干部和群眾的意見。
(三)考核結果作為監測補貼發放的依據,年度考核由鄉鎮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在日常考核的基礎上進行,注重業務能力考核。
(四)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聘的主要依據。
(五)補助標準:按照3600元/點標準發放到位,汛期(5月至10月)每人每月補助400元,非汛期每人每月補助200元;
(六)發放方式:根據所簽訂的聘用合同(協議書)和基層責任人監督考核情況,入汛后第二個月發放前4個月的75%(汛期和非汛期),每4個月發放一次,留25%(汛期和非汛期)做為考核獎懲年終發放基層責任人履職補貼。原則上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監管平臺,實行陽光審批、陽光發放。
五、招聘程序
山洪災害危險區基層責任人按照自愿、公開、公正、持續和統一管理的原則,采取“公告、申請、審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選聘。
(一)公告: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在鄉(鎮)、行政村(社區)辦事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公告,對選聘原則、條件、名額、程序、崗位類別、崗位職責、勞務補貼標準及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進行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二)申請:
滿足條件的人員向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三)審核:
村(居)民委員會根據聘用條件進行核實,出具核實、推薦意見,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公告情況、申報材料和村(居)民委員會推薦意見等進行審核,確定擬聘人員。
(四)公示: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在鎮、行政村(社區)辦事場所醒目位置對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內對擬聘人員提出異議的,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復查。
(五)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與基層責任人簽訂聘用合同(協議書),明確工作職責、聘用期限、履職補貼、考核獎懲等內容。聘用合同(協議書)一式四份,基層責任人、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市級財政部門各一份。原則上聘用合同(協議書)一年一簽。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請報名人員于4月7-13日,帶上身份證復印件向何星村村委會提交書面申請。
報名聯系電話:13678325065
七、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應如實
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將取消招聘資格。
(二)本公告由隆昌市市水利局、鄉村振興局和財政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黃家鎮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