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河源源城區調任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領導職務公告
源城區2022年公開調任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領導職務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有計劃補充機關急需緊缺人員,不斷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提高公務員隊伍建設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有關規定,我區決定開展公開調任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領導職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任職位
源城區公路事務中心主任1名。
二、調任范圍
源城區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符合資格條件的干部。
三、調任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具有勝任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勤奮敬業、實績突出,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為合格以上。
2.從管理崗位人員中調任的,需擔任正科級領導職務2年以上,且與調任職位有較強的關聯性。
3.從專業技術人員中調任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所獲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和所擔任(聘用)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應當與擬調任職位專業一致或者具有較強的關聯性,且具有一定的領導經驗。
4.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在50周歲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公開調任公告發布之日,現任職務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二)不得參加公開調任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調任: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責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按照有關規定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或試用期未滿的;
9.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確定調任人選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如實填寫《源城區2022年公開調任參照公務法管理事業單位領導職務報名登記表》(附件),并提供任現職文件、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及聘崗材料、單位出具的推薦意見、現實表現材料和相關部門出具的廉政、計生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間為202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報名地點為公園東路1號區府大院D棟310室區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組。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報名人員限報1個職位,不得選報調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二)資格審查。區委組織部對報名人員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重點審核報名人員的年齡、畢業院校及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專業技術資格等有關信息。
(三)確定人選。圍繞人選成熟度和崗位匹配度,由區委按照1:1比例確定調任推薦人選。對不符合報名條件而未通過審核的,將及時向本人反饋情況。
(四)組織考察。按規定對擬調任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調任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
(五)公示和任職。根據考察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調任人選,并在調出、調入單位、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不少于五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情況不影響調任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并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任手續。
五、相關事項
(一)報名參加調任的人員應誠信報名,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調任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調任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本公告“以上”“以下”含本數。
(三)本公告由中共源城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2-3322516。
中共河源市源城區委組織部
2022年4月11日